债务纠纷起诉需要材料(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需要的证据是什么
法律主观:
起诉债权债务纠纷需要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当事人自己的主张的证据,如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即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以及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告别人欠钱需要准备啥材料
欠钱不还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1)起诉书;
(2)身份信息证明;
(3)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
(4)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打官司要账需要什么材料
一、诉讼讨债应提供什么材料
要想诉讼讨债,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百九十一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百九十二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百九十三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债权人应该如何诉讼讨债
第一,债务人首先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
第二,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起诉时间是否在2年之内。如果是,则可以正常诉讼;反之,如果超过2年,则认为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第三,应该考虑债务人的保证是否已经超过6个月。如果在6个月之内,则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要向法庭提供哪些证据。随着法制的日益健全,证据在民事审判中已经成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在诉讼讨债,打债务纠纷官司中,当事人能否胜诉,提供的有效证据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