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对方财产怎么财产保全(不知道对方财产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不知道对方财产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一、财产保全方法步骤:
(一)向法院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三、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二、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在不知道被告是否名下有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
法律分析:不知道被告的财产信息就不可能进行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方法步骤:一、向法院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不知道对方财产怎么才能财产保全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和执行程序中,经常需要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对方企业的银行账户。这就需要了解企业银行账户的种类,掌握实用的查询企业账户的方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不知道对方资产情况怎么申请保全
结论:申请,提供财产线索等。
解析:
财产保全方法步骤:
一、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得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三、提供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不知道对方财产怎么办
一、申请财产保全不知道对方财产怎么办
1、申请财产保全不知道被告的财产信息就不可能进行财产保全,正常情况下的财产保全方法步骤如下:
(1)向法院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线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申请诉讼保全的方法有什么
1、诉讼保全申请,由案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作出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2、诉前保全申请,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申请保全不知道对方财产信息怎么办
法律分析:不知道对方财产是否存在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你可以提供相关线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如何保全对方名下房产
保全对方名下房产的方法如下:
1、申请财产保全:当您认为对方有可能会将名下房产转移或变卖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要求法院对对方名下的房产进行保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办理查封手续:在申请财产保全的基础上,法院可以对对方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如银行账单、房屋买卖合同等;
3、实施拍卖:当对方无法履行债务,且经过一定的程序后,法院可以将被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拍卖所得款项可以用于偿还债务和支付拍卖费用等。
保全对方名下房产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详细说明要求采取的保全措施、保全财产和被保全的依据;
2、法律文书: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书,如诉状、仲裁申请书、调解书等,证明其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争议或纠纷;
3、身份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申请人需要提供对方名下房产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协议、证明等。
综上所述,保全是一项法律程序,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保全申请书应当详细、准确地说明要求采取的保全措施和被保全的财产,如有不实之处或者不完整,可能会导致保全申请被拒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第二条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