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薪资确认书(劳动合同与薪资确认书薪资不一致)
工资确认单算劳动合同吗?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资。工资约定不明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公司要求签薪酬确认单,跟劳动合同上面的薪资架构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合同上面的薪资是个人与公司入职前协商好的,有法律效力的,而薪酬确认单是个人工资的一个细化单,就是工资的一个具体组成部分,如果薪资对不上可以跟财务部门或经理进行确认,如果工资被少算了可以要求补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薪酬作为劳动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根本利益。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在工资发放的同时,让员工在工资单上签字,表示“签收了现金”,证明现金已交转,这也是用人单位发放劳动者工资的作用证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若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则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如劳动者不认可,可以拒签薪酬确认单,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薪资确认表和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样
法律分析:当然是劳动合同了,劳动合同上面的薪资节后是个人与公司入职前协商好的,有法律效应的,而工资薪酬确认单的个人工资的一个细化单,就是工资的一个具体组成部分,如果薪资对不上可以跟财务部门或经理进行确认,如果工资被少算了可以要求补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和薪资确认单工资不一致
入职后发现劳动合同有问题的,劳动者可以及时跟单位协商,要求写明约定的工资,若是对方提出其他原因,并且是正当理由的,要及时做个证明。如果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工资证明材料。比如工资条、收入证明、考勤记录等,可以拿出整理的证据维权,并且可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
成功应聘到某个公司的工作后,一般都会和该公司协商关于工资薪酬的问题,达成一致后会明确写进合同之中。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很多员工等到发工资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工资比约定的工资少。那么,员工薪资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怎么办呢?
一、员工薪资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
1、补偿起算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开始在单位工作,则单位应自2月份开始支付给你双倍工资。
2、一般情况下,实发工资应当与约定工资在数额上是相同的,如果实发工资少于约定工资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3、法律仅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对工资的构成没有具体规定。从理论上分析,工资又叫劳动报酬,是与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密切相关的,只要因劳动而获取的报酬都应算作“工资”,比如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而与劳动不直接相关的福利补贴性质的金钱给付不算在工资范畴内。由于工作完成量的差异,每个月的工资可能在总金额上有所差异,那么每个月的二倍工资应按当月的实际工资金额再乘以2来计算。
二、订立劳动合同时薪水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但有时不排除双方并未就薪水报酬做出具体约定,这时,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该条规定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发现员工薪资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可以先跟单位反映,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任何表示的话就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催促单位剩下的工资还给员工。如果不一致的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单位可能还要赔给员工额外的一份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