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权利共有几项(消费者权利保护共几项权利)
消费者八项权益包括什么
消费者八项权益具体如下:
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获得知识权;
7、维护尊严权;
8、监督批评权。
一、知悉真实情况权:消费者有权了解他们购买,使用或收到的服务的真相。
二、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
1商品、服务模式及其提供者的选择应有充分的选择
2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及其提供者应不受强迫。在现实生活中,影响消费者自由选择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俗、商品捆绑和强迫买卖等。
三、人身和财产担保权:也就是说,如果人和财产受到威胁,消费者就会喜欢购买商品。由于泄漏,燃烧,爆炸和故障引起的实践中的毒酒事件,劣质药品和化妆品事故,电器,压力容器,玩具,鞭炮,烟花,汽车等,都是侵犯消费者安全权利的典型例子。
四、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1.关于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消费者有权要求他们遵守国家制定的标准,以避免因质量问题而妨碍消费。如果运营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维修,更换,退货,降价等。
2.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合理,商品或服务的成本合理,不得因任意涨价或任意收费而丧失经济利益。
3.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篡改计量对于工厂包装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它们标明净重或容量,并符合实际交易时测量的商品,消费者有权查明计量,比例准确,权利看规模,余额,对于那些不足,他们有权要求退货或者退还多收的价格。
五、依法求偿权:请求权,是指个人或者集体在权利和资源受到侵害或者损失时请求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受到财产损害的,有权依法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消费者行使请求权的方式,可以是直接向责任人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是向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司法机关请求损害赔偿。
六、获得知识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获得关于消费和消费者保护的知识”。要求国家制定消费者教育宣传的基本政策、指导方针和方法,使广大居民能够通过长期实施,成为更加聪明的消费者,能够掌握消费的基本知识和法律知识。
七、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即有权要求国家建立消费者组织,也可以自发建立消费者组织。
八、监督批评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监督商品和服务的工作,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制定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并监督其执行。其内容包括:
(一)消费者有权对相关政策法规提出询问、批评或建议。
(二)对从事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权要求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查和处理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有权使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台等大众媒体对生产经营者和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表示声援,“揭发”和批评。
九、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尊重他们的个人尊严和国家习俗。消费者基本权利: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信息,使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作出明智的选择受消费者教育供有效的补偿措施权建立消费者组织和其他相关组织。福利需要政府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的9项基本权利
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一、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指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该遵循的原则;
2、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该法特别设立了“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章,就保护措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在我国目前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3、消费者的保护与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即我国现阶段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考虑我国经济社会现状,基本还是立足于弥补赔偿的原则,只赔偿直接的损失,而对实际存在的精神损害赔偿、消费者的时间损失赔偿等未予以保护;
4、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因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仅凭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是难以胜任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建立起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机制,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属于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的有
法律分析:一、知悉真实情况权
二、自主选择权
三、人身和财产担保权
四、公平交易权
五、依法求偿权
六、获得知识权
七、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
八、监督批评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经济法中消费者的权利(要背诵口诀)
经济法中,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有以下9项:
1.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2.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3.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4.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5.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6.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7.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8.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9.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背诵口诀:获受监安知,选公求结。
消费者的9项基本权利
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一、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指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该遵循的原则;
2、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该法特别设立了“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章,就保护措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在我国目前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3、消费者的保护与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即我国现阶段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考虑我国经济社会现状,基本还是立足于弥补赔偿的原则,只赔偿直接的损失,而对实际存在的精神损害赔偿、消费者的时间损失赔偿等未予以保护;
4、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因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仅凭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是难以胜任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建立起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机制,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如下: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5、获得赔偿权,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成立维权组织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7、获取知识权,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及信息得到保护权,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监督权是上述各项权利的必然延伸,对消费者权利的切实实现至关重要。这种监督权的表现,一是有权对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检举或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