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怎么办
遇到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时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如果还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处理该财产。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还是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遇到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时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遇到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时,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对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钱给我怎么办?
首先,离婚协议是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
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外一方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中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协议离婚 后另一方不配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要求确认 离婚协议 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但就孩子 抚养费 、教育费、 医疗费 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 抚养 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 代理 人参加诉讼。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