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是第一顺序被执行人吗
强制执行会一起执行担保人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当我们需要资金的时候,就会跟他人借钱或者向银行进行贷款,那么债务纠纷担保人是否也会被强制执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当我们需要资金的时候,就会跟他人借钱或者向银行进行贷款,那么债务纠纷担保人是否也会被强制执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务纠纷担保人是否也会被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下,可以的,若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款,那么在债务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纠纷中的担保人
民法典规定,债权的担保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两种,债务纠纷中的担保人包括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三、借款担保期限多久失效
一般当事人要约定期限,没约定从法定。一旦过了担保期限,就不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务纠纷担保人是否也会被强制执行的相关知识,首先我们要明确的问题就是债务人是否具有偿还能力,确定其没有偿还能力,才会执行担保人,
抵押担保抵押人是被执行人吗
法律分析:抵押担保抵押人是被执行人的条件是:如果债权人起诉保证人承担债务的,法院判决保证人偿还债务的,保证人就是被执行人,需要执行法院判决书。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担保人和第二担保人有何区别
银行担保贷款第一、第二担保人区别在于如果贷款人出现未能还时,第一担保人先被银行以执行贷款人还款行为人,如第一担保无法履行就以第二担保人为执行人。都未能执行的话银行也只能再作其他处理。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银行担保贷款第一、第二担保人区别在于如果贷款人出现未能还时,第一担保人先被银行以执行贷款人还款行为人,如第一担保无法履行就以第二担保人为执行人。都未能执行的话银行也只能再作其他处理。
担保人类型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
1、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保证人内部承担按份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内部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会被强制执行吗
会,担保人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起诉保证人偿还债务,保证人不执行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必须具有偿还账务能力的公司企事业或者是个人等其他组织,如果担保人实际上不能承担偿还账户能力,签过担保书后,最后却说自己我无法偿还需要撤掉担保人的,法院是不会同意的。
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1、如果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当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多余两个人时,连带责任要平均分配给所有的保证人,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写明保证人如何分配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让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一起或者任何一个保证人赔偿。
2、当偿还账务时,应当现由债务人去还清债务,当债务人无法还清账务时,那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就要跟着赔偿,当担保人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时,是可以像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此保证人为连带责任保证。
3、合同中简单写明债务人不能偿还账务的时候,要由保证人来保证偿还的,就为一般保证人。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强制执行赔偿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账务的保证责任。
5、如果债权人对保证人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没有标明清楚,一般都按照连带保证来做保证人。
综上所述,担保人会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一担保人和第二担保人区别
法律分析:银行担保贷款第一、第二、第三、担保人区别在于如果贷款人出现未能还时,第一担保人先被银行以执行贷款人还款行为人,如第一担保无法履行就以第二担保人为执行人,以此类推,如都未能执行的话银行也只能再作其他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一般担保人会被强制执行吗
是会被强制执行的。根据还款责任来看,借款人有优先偿还义务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无力已偿还了,才会轮到担保人进行还款,且还款是根据担保协议上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部分。
若是担保人不履行还款责任,那么平台是可以对其进行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只包括担保人个人,与其他人无关,比如说担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
担保人会被强制执行。担保人必须具有偿还账务能力的公司企事业或者是个人等其他组织,如果担保人实际上不能承担偿还账户能力,签过担保书后,法院是不会同意的。公司企事业没有授权就签署了保证人合同的是无法作为担保人的、为了做公益签署的保证人合同的也无法作为担保人。
保证人有哪些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被强制执行中能担保人吗
法律主观:
是会被 强制执行 的。根据还款责任来看,借款人有优先偿还义务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无力已偿还了,才会轮到 担保人 进行还款,且还款是根据担保协议上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部分。 若是担保人不履行还款责任,那么平台是可以对其进行起诉,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的。执行只包括担保人个人,与其他人无关,比如说担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 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 证人 和 债权人 约定,当 债务人 不履行到期 债务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