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证委托需要到公证处吗
公证过的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公证过的委托书可以撤销;因为委托书是公证过的,所以撤销委托也需要去公证处,原则上要找之前的公证员办理。除了必须的身份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原来的公证授权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曾经公证过一份委托书,现在我在外地想取消委托,在当地的公证处取消委托可以吗
1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是不可以的。
2虽然撤销委托都是以声明书的形式来做,而声明书本身不存在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限制,但因为其他非受理原委托公证的公证处没有你原来办理委托书时的卷宗,不了解其中详细的相关信息,而且因为现在的委托多不是单纯的单方行为,往往还存在房屋买卖或借款等事项,所以通常都是不受理的。当地公证处会让你回原受理的公证处撤销该委托。这个你去咨询下当地公证处就知道了,当然各公证处对于事件的处理可能会有出入,但多数是这样的。
3而且即使你撤销了该公正委托,但此时并不带面你已经彻底和代理人解除了关系。因为代理人此时不知道已经和你解除了代理关系,而且即使代理人知道了,第三人是不知道你们代理关系的解除,所以如果代理人仍然凭借手中的委托公证书进行委托事项,第三人不知道你们委托关系的解除,那相关的法律责任你仍然需要承担,当然如果代理人存在恶意的话,你事后可以向代理人追偿。但前提是你已经承担了责任,而你最终能否追偿到代理人,这个就未知了。
4如果涉及的是房产委托,那你撤销委托后,还应该到房地产部门去备案或者主张异议,终止该房地产部门依据你之前的委托公证对于房产进行变更,否则你只是单方撤销了委托,但其他部门不知晓,房产会进行变更,你的损失就很可能无法避免了。
5整个过程中,你应该保留告知代理人终止代理行为的证据,为日后证明代理人恶意代理或者滥用代理权向其追偿保留证据。
如何撤销委托出售房产的公证?
一、公证已经做了,如果没有错误,是不能撤销公证的。但是授权随时可以撤销,直接书面通知对方撤销授权即可,可以再去公证处把撤销通知办个公证。
1、出具书面的撤销通知。
2、通过原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通知对方。
二、办理房产公证撤销,要先以书面形式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关申请复查,经过复查,只有符合可以撤销的情况时,才能由该公证机关办理撤销。
三、办理公证撤销,应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一年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第三十三条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过的委托书如何撤销
按法理应该可以撤消的,委托本来就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可是实际上很麻烦,假如受托人已经实施了受托的行为,你应该承担责任的。假如没有实施,你可以把委托书要回来。他手里没有了委托书就好办了。也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撤消委托的声明,(也可以在公证处备案撤消声明,以防止受托人查公证档案材料)但是必须收回所有的委托公证书,公证处不一定受理,因为无法判定受托人是否实施了委托行为。可以这样表述,撤消对XX的委托,受托人已经实施委托行为的责任我来承担,没有实施撤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