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签字房子就被政府拆了
房子没签字被强拆怎么处理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遭遇暴力强拆该如何应对?
1、确保人身安全,切勿以暴制暴
大多数人面对暴力强拆以死抵抗,使出浑身解数与拆迁方斗争到底,砖头、菜刀一起上,实在不行就抱煤气罐。但是效果往往事与愿违,大多数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做法,一旦引发公共事件,可能身陷囹圄招致牢狱之灾。
在此提醒大家,拆迁维权千万不要盲目进行。非法强拆到来时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理性,以暴制暴的做法万万不可取,最重要的是保证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留得青山在方有事后的依法维权。若在强拆过程中被打伤,尽量保持冷静,防止自己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同时及时报警,并对伤情进行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可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
2、及时报警,保留报警记录
关于报警大家往往想到是“有没有用,他们会管么?”。也收到咨询人的反馈,说:“警察就在强拆的人员里。”京平律师告诉你,如果公安拒绝出警,我们可以起诉公安部门不作为,并通过公安机关确定强拆主体,为后边的拆迁维权做好铺垫。至于公安干警参与强制拆迁,法律明文规定,公安部门不能参与拆迁工作。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应保存证据,包括对公安机关参与拆迁的过程录音、录像或者拍照,其次向政府部门以及上级公安部门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控告、同时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指出,公民报案,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及时调查处理并制作受案回执单交与报案人。被拆迁户在暴力拆迁过程中未及时报警的,被强拆之后切勿妥协拖延,要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或者到当地派出所、公安局现场报警,要求立案。报警记录和受案回执单等重要证据要妥善保留。
3、对强拆现场、强拆主体拍照录像
谁也不想遭遇暴力强拆,但还是要做好相关准备:提前拍摄房屋内外情况,保证照片或者录像清晰、完整;可以在房屋周围的隐蔽处安装摄像头,拍下强拆人员和强拆行为,确认暴力强拆主体。经常听咨询人说,“律师我把拆迁现场、拆迁主体都拍下来了,但是手机被拆迁方夺走了。”拆迁现场的拍摄的照片、录像一定要保存好,防止拆迁方损毁,证据灭失不利于日后维权。遭遇强拆之后,仅存的残砖断瓦和土地也要守好,这些都是后续进行诉讼和争取补偿的证据。
征收部门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应当结合房屋实际情况、历史原因等因素,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妥善的认定、处理和补偿。即使行政机关认为未登记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拆除,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而不应当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直接实施强制拆除。
我的房子在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被违规拆迁了,该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没签字,政府把我的房子拆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如果你说的弄房产证是真的,那么就是政府特别严重的错了,相关工作人员已经触犯法律了。其一,按照宅基地的规定,房子就是有宅基地合法使用权的那个家庭的,如果没有 宅基地使用权 ,就是违法建筑,应该拆除或者折价给了后面的合法使用者,用不着房产证来证明,纯属多此一举;其二,农村宅基地是有规划的,按照国家政策不符合规划不予确定合法使用权,房子更不能认可是合法的。另外政府有权利在任何时候审查宅基地是否符合规定,证件没有什么用,不符合规定可以执行收回规定,如果是不符合规划,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强制使其符合。你不用胡搅蛮缠别的了,以宅基地规划为准。他们弄房产证是在破坏土地法的执行
房子没签字被强拆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可能存在两种情况:(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在征收合法,补偿依法落实到位后,拒不交出土地,由市县一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强拆后不签字就没有补偿吗
已签字的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未解决的可由批准拆迁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没签字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没签字房子被强拆可以这样处理:
1、坚决守房:为了避免自己在拆迁过程中吃亏,被拆迁人可以提前聘请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随着拆迁项目的不断推进,被拆迁人可以与律师进行及时沟通,随时掌握强拆发生的可能性。如果提前预计到强拆可能发生,则需要守护好自己的房屋,并在发生强拆时及时通知律师,以免遗失证明强拆的第一手证据。
2、第一时间报警,要求警方制止违法强拆:有很多被拆迁人觉得拆迁是经过审批的,便认为报警是在做无用功。这种想法是错的,尽早及时报警,对警方的出警时间和强拆的情形进行记录,可以避免诉讼过程中的困难和麻烦。同时还要多人多次报警,使强拆难以进行。
3、保持冷静的头脑,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在未签拆迁协议前突然遭遇违法强拆,首先要稳住自己的情绪,不要和拆迁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可以上前要求对方出示强拆许可的依据和文件。其次要保留好强拆过程的证据,从多角度多位置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最后,可以委托律师与强拆工作的负责人协商和沟通,争取让拆迁工作回到谈判桌前。
4、必须要有的心态:平和淡定:在自己没有任何准备前,房子突然强拆,任何人都有焦虑、愤怒、害怕等不安的情绪,这是正常的,但是我们要及时转变为平和的心态,沉着应对强拆,为最终的合理补偿创造条件,从而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很多问题没协商清楚的情况下,遇到违法强拆,肯定会对被拆迁人的利益造成很大影响。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在实施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需要分析当前的状况,在必要时求助律师,不被拆迁方牵着鼻子走。
二、强制拆迁程序的完善
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至强制拆迁房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区、县房地局将拆迁许可证的有关内容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公告,就补偿安置的方案进行协商,达不成安置协议时交由区、县房地局裁决和启动行政或司法强制拆迁程序。
上述强制拆迁的程序存在两个缺陷,应相应予以完善。其一,对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了解拆迁法规、政策的知情权未予保护,导致有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不敢轻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即使最终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亦不一定属于有利于自己的补偿方案,一旦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进一步了解政策、法律,便有一种受到欺骗的感觉。由此导致的拆迁矛盾上升,拆迁人具有一定的责任。因此,立法应明确拆迁人具有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全面释明拆迁法规、政策的义务,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具有的知情权给予有效的保护。
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协商不成后缺少调解程序,故需要进一步完善。当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难以接受或者不能接受安置方案时,应当让第三方介入,尽可能平和地进行调解。如果当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出异议时,拆迁人即申请由政府进行裁决,继而运用政府的强制力予以执行。
由于政府行政的权力介入过早,具有不尊重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出异议之嫌。所以在协商程序后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缓冲调解程序,由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在公平、公正、互谅、互让原则下达成调解协议,努力扭转动辄运用政府的强制力解决拆迁矛盾的被动局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