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不付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可以不让对方探视孩子吗)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断绝关系吗
离婚不付抚养费不可以断绝关系。
离婚不付抚养费不可以断绝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的,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如果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
离婚孩子户口迁移到妈妈这边分两种情况:1.协议离婚。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有: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等。3.诉讼离婚。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有: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等。
综上,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也不可以断绝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法律主观:
离婚不主张孩子抚养权的,一般不可以不给抚养费。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了是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了是不可以不给抚养费。具体如下: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支付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5、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了一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法律分析:离婚了,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不出抚养费,不直接抚养方则必须要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了一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法律分析:离婚了,如果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不出抚养费,但是如果是不直接抚养方必须要支付,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可以不付抚养费么?
离婚当事人不可以不付孩子的扶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