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吗(辞职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吗,可以请假吗)
离职必须要一个月才能走吗
员工离职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的,除非是自己主动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的。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如搜携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渣伏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漏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辞职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吗
辞职不是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
一、存在以下情形的,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自离会造成以下影响:
1、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2、如果因自离给公司造损失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影响社保的转移和离职证明的开具,以后找工作会变得麻烦。
4、如果存在专项培训的话,服务期间自离需要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辞职不是必须要提前一个月的,但是一般离职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存在以上分享的情形时,不需要提前三十天。但是不管怎么样,最好不要擅自离职,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一个月后才让走合法吗
法律主观:
提出 辞职 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同意也可以提前走。《 劳动合同法 》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 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辞职报告提交后必须要等一个月么?
交了辞职报告是否必须一个月后才能走,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2、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
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在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通知但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领取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存在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不需要提前声明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具体的辞职方式:
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三、辞职的流程:
1、写辞职信;
2、和主管详谈;
3、交接工作;
4、人事手续;
5、开离职证明;
6、储存工作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