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孩子时间如何规定(离婚探望孩子时间规定)
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夫妻之间因为双方的感情破裂,最终走向 离婚 的局面。离婚,就意味着孩子要从原来幸福的家庭走向单亲家庭,这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但是,离婚后,一方是有 探视权 的,那么,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是规定一月可以探几次还是一年探几次呢? 父母的感情破裂是不会影响跟孩子的关系的,所以,离婚后,没有直接 抚养 孩子的一方虽然需要支付孩子一定数额的 抚养费 ,但同时也是对孩子享有探视权的。 一般法院是会判决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每个月的单周或者双周的其中一天可以行使探视权的,探视的时间大部分也是在一天到两天左右,当然有些情况下可能也会多允许一些探视时间。但是如果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存在不利影响,或者是八周岁以下的孩子不愿意被探视,那么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由法院终止探视权。只有法院能终止探视权,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终止。 对于探视时间的次数规定,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为主,次数是不能太多的,如果希望每天都在一起的,那就不应该离婚,既然选择离婚,那就要接受跟孩子分离的事实。具体的次数,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都达成不了协议,最终由法院判决。一般是每个月可以有2-3次的探视机会,但因为实际情况不一样,那么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裁定结果也会不一样,从法律上来讲,对孩子的探视其实并没有次数的规定,当然这其实也不好进行次数的限制。 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不应该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能强硬带孩子做孩子不喜欢做的事情,如果十周岁以下的孩子表示不希望被探望,抚养的一方可以跟法院起诉。 离婚受伤害的往往是孩子,大人之间的感情不合,导致孩子从幸福的家庭走到单亲的家庭,大人做这个行为本来就是自私的,所以,在行使探视权时,多补偿孩子,但需要正确引导孩子的价值观。
探视孩子时间怎么规定
探视孩子的时间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双方可以通过离婚协议书进行书面规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探视孩子时间如何规定应该上交于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
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或者抚养协议书时,约定探视时间、方式、地点等内容,约定一致后,需要按照协议书上的规定来执行。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探视孩子时间怎么规定
法律主观:
探视孩子的时间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双方可以通过 离婚协议书 进行书面规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探视孩子时间如何规定应该上交于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 后,不直接 抚养 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孩子时间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
至于时间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中只是规定了探视权行使的主体、方式、中止与恢复等主要问题,并未对如何规定时间作出明确规定,但对于孩子的心里需要来说说,探视的频率至少一个月一次,多则不限,但是每次的探视时间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重要的,在探视问题以及探视时间的合理安排上上,父母也应该征询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切身需求为重,要需要和孩子就探视问题及其探视时间上达成一致意见。探视权的含义是:探视权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离婚后无论孩子跟父母哪一方,都另外一方都通过行使探视权,能够及时与子女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时常照顾,使子女获得更多关爱,尽量将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这对于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是十分有益的。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孩子时间怎么规定
法律对于探视孩子时间上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对于探视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问题,法官应从探视权的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尽量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由父母双方就探视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探视权人可以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者调解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探视权人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