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起诉期限怎么确定(房屋拆迁起诉期限6个月为什么又是20年)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为3年。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从何算起有以下几种情况:1.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2.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3.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目前法律规定,补偿是由多个行政程序组成的,行政行为起诉的期限,有规定的一般是6个月,没有规定的,一般起诉时间是1年。起诉期间不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延长的,但是这里的起诉期间叫除斥期间,是不能中止、中断、延长的,没有任何理由中止、中断、延长。法律规定如果有正当理由才可以延长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拆迁补偿协议的起诉期限
拆迁补偿协议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从当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宅基地被征收怎么赔偿?
(一)宅基地征收补偿计算方法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二)宅基地征收补偿方式
1.现金补偿
在以前的宅基地拆迁中较常见,会根据自家房屋面积来确定最终的补偿金。
2.等价置换
让农民在政府划定的安置房区域内,选择商品房来弥补自己拆迁所造成的损失。
3.双向补偿
如今实行农村拆迁双向补偿方式,农户不仅能得到房屋的补偿款,而且还可以得到宅基地的补偿。这其中也包括了房屋内的其他财产。因此在拆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咨询拆迁的补偿细节,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1、国有地地上房屋征收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拆一还一),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居住条件有改善;
2、村庄房子拆迁补偿按户口人数算还是面积,这取决于当地政策是如何制定的,每个项目的政策也是不同的。有的拆迁项目直接按照房地产面积进行补偿,有的则以户籍人数作为结算面积的核算标准。无论依据什么样的补偿,都不能低于居民原来的生活水平;
3、根据拆迁的性质不同,补偿的方式和数额也会不同,一些拆迁企业会利用这一点骗取大家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补偿签约,因此明确拆迁项目的性质和实际用途非常重要。而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造年代、建筑材料和结构等都会对其补偿价值产生影响,所以,全国范围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
房子被强制拆迁起诉需要多久时间
一、房子被强制拆迁起诉需要多久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子被强拆的处理
除由法院裁定的强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强制拆除老百姓的房屋都是非法的,面对非法强拆,我们建议当事人三步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我们认为,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
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视频、音频等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
因此,对当事人来说,如果你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简单说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你的财产权,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通过司法途径都是唯一办法,如果是个人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涉及到刑事犯罪,我们应该敦促警察立案调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如果我们的证据可以证明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就需要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回复原状或争取国家赔偿。
当然,作为长期从事征地拆迁维权业务的律师,我们建议当事人应尽可能在房屋被强拆前,及时通过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式,来争取合理的补偿。而如果一旦房子被强拆,维权难度加大,成本相应提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三、强行拆迁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全国人代会常委会修改后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胡锦涛主席第七十二号令公布施行。这也是法律规定,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因此从时间点上讲。《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失效时间,应当是胡锦涛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令的公布施行的时间,2007年8月30日。国务院于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与新公布施行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不一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规定(如: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九条)因而失效,这已是非常明确地被废止了,应该停止执行了。在全国人代会公报上公布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国人民公布施行了。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拆迁补偿纠纷诉讼时效多少?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而对于被拆迁人来讲,要提前做好房屋的装修准备工作,尤其是注意避免纠纷的发生,要了解一下纠纷正确的处理方式,那么拆迁补偿纠纷诉讼时效多少?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针对这些问题,下面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拆迁补偿纠纷诉讼时效多少?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
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原因: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对拆迁人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次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自己的胜诉权。
(二)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还不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回迁安置的,该房屋使用人就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从房屋拆迁的实践看,回迁安置的,拆迁人一般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过渡性房源或提供过渡性房源安置房屋的费用(租金)。而按照我国拆迁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这种过渡期的长短因开发商的建设规模大小和建设楼宇的高低不同而不同,但最长的时间为3年。有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过渡期往往还延长,即超过拆迁人当时发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最后回迁期限。显然这时的诉讼时效就不能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即期间为2年的规定,而应根据具体案情具体而定。
(三)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
笔者认为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不将货币发放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那么该房屋使用人就应该知道自己依法应享有的货币化安置权利被侵犯。如果从这时开始两年内,该房屋使用人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去向拆迁人申领房款,而在两年以后才要,拆迁人不给,则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丧失了胜诉权。
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农村拆迁补偿纠纷起诉有时效吗
一、农村拆迁补偿纠纷起诉有时效吗?
1、农村拆迁补偿纠纷起诉有时效。拆迁补偿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时间,以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收到拆迁通知之日开始计算,对于这些案件一般是属于民事经济赔偿案件,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合法的提出诉讼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农村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者进行各种补偿。
2、一般来说,有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拆迁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鼓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3、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决定当地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