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保证的担保范围包括利息诉讼费和律师费吗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债务本金:债务本金是指借款人欠债的原始金额,也就是借款人向债权人所借的钱款数额。在借款合同中,债务本金通常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抵押权所担保的主要内容是债务本金,即借款人欠债的钱款数额。
2、利息和违约金:除了债务本金以外,抵押权还可以担保未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等附加费用,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3、相关费用:在实现抵押权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例如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也可以被抵押权担保。
抵押权顺序:
抵押权顺序也叫抵押权的次序,是指同一财产上有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次序。
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就只能在先顺序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得到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例如,A、B、C三人对于张某房屋都享有抵押权,但是A和B处于同一顺序,C处于次一顺序,那么房屋变卖或拍卖之后得到的价款,必须先付给A和B,C只能在A和B受偿之后的余额中进行受偿;而A和B之间,要按照各自债权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张某欠A是lO万元,欠B是5万元,那么A和B就按照2:1的比例对房屋的价款各自受偿。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 )。
【答案】:A、B、C、D、E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和质物保管费用。其中,实现担保物权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和执行费等。
《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 )。
【答案】:A、B、C、D、E
《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担保范围为:①主债权;②利息;③违约金;④损害赔偿金;⑤实现债权的费用,一般包括诉讼费、鉴定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等费用;⑥质物保管费用。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一、保证期间债权债务问题咋解决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期间债权债务转让规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按照约定。在主债权转移的情况下,保证债务随之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并不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由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债务转移必须经保证人的同意。
三、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理解,“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却直接关系到受让债权能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四、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保证期间均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保证责任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这种承担全部责任的保证,称无限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中的一部分,则该保证为有限保证。,1.保证期限届满而债权人未为请求时,保证责任免除。,在保证期间内,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责任。债权人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则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免除。,2.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在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责任免除。,同一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物的担保时,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但债权人因其过失致使担保物权消灭时不免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
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及其利息;
2、违约金;
3、损害赔偿金;
4、保管担保财产;
5、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合同主要是指行为人以人作为担保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保证合同包含如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可以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对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担保的范围。关于保证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各国法律原则上并无限制。一般说来,除了一些有极强的人身特定性而不能由他人代替履行的债权外,都是可成立保证担保的。与人身属性密切相关的特定债权虽不能成立保证,但由于这种债权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以成为保证担保的对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担保法保证人资格的规定
1、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因为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对象是债权人,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
2、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人无此项权利。保证人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事由。
综上所述,担保法保证的范围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担保的范围有约定从仿蚂和约定。无约定的,法定担保范围为:一、主债权;二、利息,包括法定物让利息和约定利息;三、损害赔偿金;四、违约金;五、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六、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备盯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