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有没有权利看案卷(当事人有没有权利看案卷)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家属可以看卷宗
法律分析:到检察院,律师才能看卷宗,家属不能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家属为什么不能看卷宗
【法律分析】:家属不能看卷宗的,原因是刑事案件的卷宗和内容是有保密性的,案外人不能看。为了防止某些个人隐私泄露或者串供。如果家属是代理人的话就可以看了,律师也可以看。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查阅案卷,调取有利证据,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家属有没有权利看案卷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辩护人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查阅、复制相关案卷材料,而被告人的家属则没有这种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辩护人在复制卷宗后,原则上也是不允许给被告人家属查阅或复制的。辩护律师应遵守有关的保密义务,有些需要保密的材料及内容不能向家属通报。
当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可以委托亲友作为辩护人。被告人的家属如果担任案件的辩护人,也是可以经过检察院、法院许可复印相关资料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家属有权利看律师的卷宗吗
法律分析:一般家属不可以。可以委托律师辩护,律师有权阅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当事人家属可以看刑事案件卷宗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的案件材料分为两类,一类是 诉讼 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另一类是所有案件材料,这两类是具有包含关系的,之所以这样分,是因为它们在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中享有不同的权利。 在侦查阶段。 律师 看不到这两类中的任何一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的只有涉嫌的 罪名 和 羁押 的场所,律师要了解案情,可以通过会见 犯罪嫌疑人 ,向其了解案件情况,然后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家属有没有权利看案卷
家属没有权利看案卷。具体情形如下:
1、法院的案卷有正卷、副卷之分;
2、法院副卷严格保密、严禁查阅是各级人民法院长期执行的一项工作原则;
3、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侦查卷宗是不允许家属查看的,但被告人的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持有关委托手续及律师事务所证明找法院,法院会允许查看案件卷宗,并通过适当方式来复制摘抄,以供律师在准备案件时使用;
4、辩护律师看到的只是法院正卷。
立案流程如下:
1、民事案件,立案需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身份证明及相应的证据,立案证据交复印件即可;
2、诉状内容要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明确的被告,属于该法院管辖;
3、刑事自诉和行政案件基本相同,法院审查时间较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三条 禁止买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
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刑事案件阅案卷时,家属可以看案卷吗
不能,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不能查阅案卷。只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才能查阅卷宗。刑事责任,依法由当事人自行独立承担。从法律上讲,家属与普通人一样,与案件毫无关系,根本无权查阅案卷。但是,如果家属依法作为辩护人的,可以按正常程序依法查阅、复制、摘抄卷宗材料。
法律分析
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侦查卷宗是不允许家属查看的,但被告人的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持有关委托手续及律师事务所证明找法院,法院会允许查看案件卷宗,并通过适当方式来复制摘抄,以供律师在准备案件时使用。但辩护律师能看到的只是法院正卷。但辩护律师要遵守有关的保密义务,有些需要保密的材料及内容不能向家属通报。辩护律师引用法,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在押犯罪嫌疑人同罪见面和交流。其他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在押和通讯。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的情况下,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指控,起诉或被害人的近亲属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日起移送审查起诉的情况下,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有权在任何时候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