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要什么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要走那些程序
法律主观:
工伤鉴定 需要的资料: 1、 工伤 职工 身份证 / 社保 卡; 2、《 工伤认定 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程序: 1、因工 伤残 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 伤残等级 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完毕后面程序怎么走
工伤鉴定完毕后,接下来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职工或其家属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事故证明等。
2. 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应及时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将其转交给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将会反馈给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
4. 如果鉴定结果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应及时通知职工或其家属,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护理费等。
5. 如果职工或其家属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复议结果将会是最终的工伤认定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操作。如果您对具体的程序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工伤鉴定应该走哪些程序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一、工伤认定。
1、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
2、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
3、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
二、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三、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1、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是每个职工特别关心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工伤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解决,都不应盲目去做,如自己不明白,可以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摘要】
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医疗证明、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等,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鉴定。
【法律分析】做工伤伤残鉴定是为了确认职工是否因工作受到了伤害或疾病,在工作能力上发生了程度不同的损失。在进行鉴定时,需要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工伤的性质和程度。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医疗证明:包括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 劳动合同:用于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书:由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的文件,用于证明事故或疾病的起因和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相关证明:如证明事故责任、工作岗位等证明材料。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鉴定。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完成鉴定:1. 申请:职工或其家属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应在5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2. 鉴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派出专业人员对职工进行体检和调查,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3. 结论:根据调查结果,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做出工伤的认定结论,并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
【拓展延伸】工伤鉴定的结果如何影响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伤鉴定的结果直接关系到职工是否能够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一定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残疾补助金等;如果未被认定为工伤,则不能享受相应的保险赔偿。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经济负担。做工伤伤残鉴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提供足够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职工和用人单位都需要认真对待这一过程,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应当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做工伤鉴定的程序
工伤鉴定的一般流程是向雇主报告并寻求必要的医疗救治、就医治疗、报案登记、鉴定申请、根据材料走程序、鉴定结果确定。
一、向雇主报告并寻求必要的医疗救治
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事故或受伤,需要尽快向雇主报告,并寻求必要的医疗救治。劳动者可以选择到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或者当地的医疗机构就诊。
二、就医治疗
受伤员工应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医生会根据劳动者的病情、症状以及相应的医学检查结果,出具一份详细的诊断报告。该报告需要清楚地说明劳动者的伤情和与工作相关的因素。需保存好与工伤相关的所有医疗记录和证明文件。
三、报案登记
雇主应及时将工伤事故报案给当地劳动保障监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必要的报案材料。劳动者需要将诊断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记录、医保记录等)一起,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四、鉴定申请
受伤员工或其家属可以向劳动保障监管部门递交工伤鉴定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文件。
五、根据材料走程序
劳动保障监管部门收到工伤鉴定申请后,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申请材料,劳动保障部门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并依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通常包括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六、鉴定结果确定
经过鉴定后,劳动保障监管部门会出具工伤鉴定结论。如果被鉴定为工伤,将给予受害员工相应的医疗救治、工伤赔偿和其他保障措施。
不同地区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具体的操作流程还需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来执行。在进行工伤鉴定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没买社保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
法律主观:
工伤认定程序 如下: 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30日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 2、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 工伤 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 工伤保险 待遇;其中,经 劳动能力鉴定 丧失劳动能力 的,享受 伤残 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要怎么走程序
工伤的处理流程如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经工伤认定,但经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构成伤残。需要赔偿医疗、务工、交通、护理、营养等费用;若构成伤残,需要 根据等级不同计算赔偿金。1-10级赔偿标准不同,级数越大赔付越小。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鉴定如何走程序,都需要什么
1. 报告工伤事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员工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则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保部门报告。
2. 医疗救治:受伤员工应尽快得到医疗救治,确保伤害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3.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或受伤员工本人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工伤认定调查:社保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包括收集证据、询问证人等。
5. 工伤认定结论:根据调查和审核结果,社保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如认定为工伤,则将相关费用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略有不同,请根据当地的规定提交材料并跟进流程。在进行工伤鉴定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确保工伤鉴定的顺利进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受伤员工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工伤事故报告等。这些材料将有助于证明工伤事故的真实性、员工的身份以及伤害程度。如有目击证人,也需要提供证人的证言材料。
在申请工伤鉴定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避免提供虚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效;遵循当地社保部门的指引,正确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在申请过程中,受伤员工和用人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以便社保部门能够作出公正的工伤认定结论。
工地受伤怎样走工伤程序
(一)项推动,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现进行工伤认定,而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审理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三、按鉴定结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审理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伤残待遇
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3.其他待遇
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停工留薪待遇等。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