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如何办理(协议离婚如何办理离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于 离婚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争议,基本上是想好聚好散的类型。而协议离婚程序也比较简单,办理的时间也会比较短,只要符合条件办妥了双方关系就可以解除。那么,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协议离婚程序最后一步,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6.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6.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6.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6.4、在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6.5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流程?
您好
1、协议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分割达成一致,双方亲自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时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等材料。这种离婚方式比较温和,好聚好散。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现在有离婚冷静期30天,夫妻双方先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结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待30天后双方再亲自到民政局办理正式离婚,发给离婚证。
如果30天后,双方和好就不用办理离婚,但是若有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不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则协议离婚就离不了。那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下面要详细阐述。
2、诉讼离婚,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去法院告,起诉离婚。离婚一旦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立案:准备立案材料,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存在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证据等,立案后,被告应诉答辩,法院去定开庭时间给双方发传票。开庭时跟着法官主导的庭审流程走,若证据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充分,法院会判决离婚,若不充分,会判决不准离婚。待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离婚即可。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等待婚姻冷静期。婚姻冷静期为30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待30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协议离婚的条件:
1、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2、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3、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离婚证是很重要的证件,如丢失后要立即补办。再婚登记时民政局要验证,就算是复婚也要用到离婚证。离婚证证明婚姻状况为离异。可以在工作、生活当中办理其他证件地等所需提供的离异婚姻状况。离婚证证明已经和前伴侣解除了夫妻关系,主要是证明当事人已离婚,在法律上是单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您好,请问您想要办理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对离婚的各项事宜协商一致时,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双方在对离婚任一事项上无法协商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两种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和流程,我们为你进行简单介绍: 一、协议离婚的步骤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民政局经审查后会依法予以受理。 3、冷静期。自民政局受理之后的三十天内,是离婚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民政局经审查后登记、发放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大致的程序如下: 1、起诉。向管辖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调解或审理。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法院会组织双方开庭进行审理。在诉讼阶段,原被告双方要提前做好证据上的准备,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3、作出判决。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对双方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做出最终的判决。 以上是两种离婚方式大致的流程,夫妻双方需要依法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如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继续向我们家与家律师咨询或提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6 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办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怎么样的
夫妻办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每人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本人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申请。民政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应当作出书面遗失声明。到档案室调取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之后,工作人员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等待。
4、夫妻双方拿到回执单后,需要回家等待30日冷静期。
5、30日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离婚诉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怎样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主观:
协议离婚办理 的程序: 第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身份证、户口簿、各自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共同到 婚姻登记处 提出申请; 第二, 婚姻登记机关 进行离婚登记; 第三,经过30日的 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何协议离婚最快
双方都同意离婚,只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中将共同财产分配好,子女的抚养权分配好,抚养费的比例确认好,探望的时间和频次确认好。然后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夫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目前当天即可办理,民法典实施后,得等待一个月才会办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离婚形式主要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只需要双方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立即离婚;
2、而诉讼离婚,需要法院审理判决后才完成离婚,一般需要6-9个月。
协议离婚的离婚时间比诉讼离婚短,因此离婚最快的方式就是协议离婚。
《民法典》: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不同的手续流程。
(一)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您好。通常而言,协议离婚的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夫妻二人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针对夫妻财产及债务、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合意签署离婚协议书,带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照片等材料,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
程序:1、离婚的夫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男女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温馨提示:民法典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日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