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默认放弃债权吗(债权人以放弃其债权)
债权人自愿放弃债权
法律分析: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申报债权后可以放弃债权吗
法律分析: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能不能撤回申报没有规定,但在实践中,一般允许债权人撤回申报的,撤回申报后,不会登记造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人能主动放弃债权吗
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作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的,作出表示后,债权债务就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合同解除时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债权人放弃部分债务可以吗
债权人可以放弃部分债务人债务。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作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作出表示后,债权债务就终止。该债权债务的关系,自合同解除时,一并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可以随意放弃债权么
1、企业债权人不可以默认放弃债权,必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放弃债权。
2、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
3、债权人没有做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在债权到期之前,债务人仍需要履行债务。
风险提示:
1、对于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是属于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情况,也是属于债务消灭的情况。
2、债权人放弃债权属于他自己的一项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且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行为就是成立的。
3、企业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放弃债权需什么条件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二)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三)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四)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对债权债务终止而言债权人放弃到期债权是单一法律事实
法律主观:
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 当债务人在调解协议中放弃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这需要结合调解协议的类型及其效力分别加以讨论。 第一,未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性质上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相同,仅具有一般生效合同的效力。债务人在此类调解协议中放弃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诉请 法院 撤销调解协议。 第二,经 公证 机关公证的调解协议,虽可作为申请 强制执行 的根据,但并不具有像法院调解书或者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那样强的法律效力。《 公证法 》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据此可知,当债务人在经公证的调解协议中放弃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作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得就其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中包括撤销权诉讼。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对经公证的调解协议行使撤销权。 第三,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性质上类似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可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根据。虽然《 人民调解 法》第7条第3项规定:“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调解协议,法院不予确认其效力;《 民事诉讼法 》第195条也规定,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出的司法确认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但是,由于目前的司法确认程序没有设计由法院通知案外人参与审查程序的环节,案外人在确认程序中一般没有机会表达意见、维护权利,故其权利保障力度相对较弱。实际上,在没有案外人参与的情况下,法院也很难发现调解协议是否侵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当债务人在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中放弃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就会产生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的问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承诺放弃债权生效吗
债权人承诺放弃债权有效,但是不可以默认放弃债权的。债务关系的主体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追偿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放弃债权的,必须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放弃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情形
法律分析:债权人免除债权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免除必须是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或者是书面。
第二、免除必须是指向债务人。
第三、债权人放弃债权是不可撤回的,即表示送达给债务人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债权人必须有处分该项债权的权力,无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债权人放弃债权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债权人不可以默认放弃债权,必须是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放弃债权。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l)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转让财产。(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