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被告其中一个上诉其他被告要出庭吗
二审少一个人诉状需要另一个人出庭吗
不需要。当事人未出庭参加审判的,原告、被告可以陈述理由,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陈述,如果原告或被告因为一方当事人没有出庭,陪审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情况作出判决,但要看判决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二审是指诉讼法律程序中一次上诉,当原审一方不满意原审裁决结果时,可以对原审结果作出上诉,进行二审,二审的诉讼程序与原审类似,但权利要求和被告的责任已经有所改变。
原告上诉被告二审需要出庭吗
可以不去。二审中应称为被上诉人而不是被告,被上诉人可以选择不出庭,这是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行使。当事人在一审中胜诉的,并不表示在二审中也一定会胜诉。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案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多个被告人只有一个上诉可以吗?
多个被告人只有一个上诉是可以的,此时是要根据上诉的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追加当事人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一、多个被告人只有一个上诉可以吗?
在民事案件中根据上诉的内容不同对其他未上诉的被告有列明原审诉讼地位和将其他被告列为被上诉人两种方式,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个案件审判后被告败诉了,其中有些被告不满审判的结果,想要申请上诉,但是该案件的被告不是只有一个人,而是有多个人,只有其中一两个人想要上诉,其余的并不想要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上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1、必须有适格的上诉人。
被告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必须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后决定是否允许撤诉。
3、需要注意: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对于案件的审理结果不服,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就算不是案件中的所有人上诉都是允许的,当做违法犯罪是事情时是多人团体就另当别论了,总不能说是更容易犯罪了。当被告人有多人时,是一件令原告头疼的事,此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是要及时的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一审有多个被告其中一个被告上诉其他人怎么列明
法律主观:
多个被告不需要同时上诉。如果只有其中一个被告想上诉,且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该被告为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出席开庭,原审被告还要出庭吗?
不一定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出席开庭,原审被告不一定要出庭。上诉原被告都不一定要出席,可以找代理人出席的。应诉但不一定要本人出庭的。如果对方上诉的,当事人应该积极到二审法院进行应诉;在法院开庭时,可以由当事人本人出庭,也可以本人不出庭而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三名被告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是只有一人缴纳了诉讼费,会开庭吗?
二审法院仍会进行审理,但不一定会开庭。
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因不服一审判决而提交了上诉状主,但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如果多名被告同时上诉,但只有其中一名被告交纳了二审案件受理费的,该被告的上诉法院会依法审理,而另二名被告则按撤回上诉处理,二审法院不再审理其上诉请求。
而对于二审案件,法院并不是必须进行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 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二条 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三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三个被告只有一个上诉案例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仅有被告一方进行上诉,则二审严格按照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审判。共同犯罪中仅有部分被告上诉的,其余共同被告也不得加重其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