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过继子继承权吗(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吗)
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有继承权。
继承需要的条件如下:
1、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死亡事件的发生,继承开始。发生继承的前提为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的遗产应当为被继承人个人合法的财产。不合法的财产、他人的财产当然不能继承;
3、继承人具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并且没有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手续需要办理如下:
1、继承人明确表示继承财产;
2、继承人可以选择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3、如果继承的财产涉及到房产,则缴纳相关税费;
4、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有:
1、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
综上所述,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保护过继子继承权吗
一、法律保护过继子继承权吗
1、法律有没有保护过继子继承权,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的继子,法律没有保护过继子继承权;
(2)如果过继子与养父母之间已经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且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义务的,则此时法律保护过继子继承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哪些情形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继子对财产有继承权吗
继子对财产有继承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指以下情形:
1、 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 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综上所述,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子能继承吗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所以继子可以继承遗产。,(一)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二)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三)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四)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按法律规定,确定其继承人的程序,其意义就在于确认继承人法律地位,证明继承人继承权的合法性,以及继承过程和结果是否合法,一般继承公证针对的是不动产和存款,通俗来说,像现金或动产继承不需要办公证,继承人协商即可,但如果像房产,银行存款等,没有公证书,你房子过不了户,银行存款取不出来。,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在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运用到我们的继承权,在继承权的行使当中我们可能需要出示一些凭证,这就是继承权公证了,有了继承权公证就可以运用继承权了,以防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法律主观: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但只有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才有法定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一般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前述所称的子女一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能被剥夺。继承人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是有可能会丧失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助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权的行使:行使继承权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