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有什么用(民事裁定书有什么用给谁看的)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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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概念民事裁定书是民间纠纷案件无法通过协商形式达成共识,经过法律途径由管辖权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的法律文书,一经批准下达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均需要严格遵守和履行裁定结果,如果不服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起诉讼申请再审,但是并非所有民事裁定书都准予上诉,综上所述,民事裁定书对于产生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法定裁决,主要针对法律判决明确的程序性问题,与民事判决书相比,能够更加便捷和快速的完成民事纠纷诉讼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并且民事裁定书一经下达立即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定结果执行。

民事裁定书概念

民事裁定书是民间纠纷案件无法通过协商形式达成共识,经过法律途径由管辖权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的法律文书,一经批准下达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均需要严格遵守和履行裁定结果,如果不服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起诉讼申请再审,但是并非所有民事裁定书都准予上诉。

一、民事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按照法律不同的规定可以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1、适用的情况、范围不同

(1)、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一方面是为人民法院有效地行使职权,消除诉讼中的障碍,快速在推动诉讼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比如管辖权异议,就是为了有效地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等。

(2)、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的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是为了促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即支持不支持原告的诉请。

2、依据的法律不同

(1)、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它存在于整个诉讼过程中。

(2)、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是依据《民法典》、《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作出,也只能在案件查清事实后才作出。

3、生效的时间不同

(1)、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

(2)、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除终审判或小额诉讼判决外送达后,得过了上诉期(15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4、内容和格式不同

(1)、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将事实和理由作下简单描述即可。

(2)、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则比较复杂,要全面将事实和理由交代清楚,也就是要做到有理有据。

综上所述,民事裁定书对于产生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法定裁决,主要针对法律判决明确的程序性问题,与民事判决书相比,能够更加便捷和快速的完成民事纠纷诉讼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并且民事裁定书一经下达立即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定结果执行。

法院民事裁定书有法律效应吗

法律主观:

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申请撤诉的,应当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并且必须要法院发出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是希望申请再审而提起撤诉,万万不可!二审和再审都是对原判决裁定进行审查,而再审的发起必须要有法定情形,严格得多。建议继续完成二审程序。另外,如果法院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发出调解书,该调解书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民事裁定书,也就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民事裁定书只解决程序问题,不是判决。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民事裁定书有什么后果

民事裁定书的后果如下: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综上所述,民事裁定书就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民事裁定书只解决程序问题,不是判决。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的后果有可能被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及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个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效力是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个理由或者事实来重新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就算有争议起诉的话法院也可以不受理、当事人要按照裁定书的相关规定在期限内履行义务。

一、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就同一事实重新申请仲裁。我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规定:我国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生效后的裁决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经济纠纷的最后决定,不得再争议。

2、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已是期满不诉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争议。如当事人再起诉,法院可不受理。

3、当事人必须遵照生效裁决的条款和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一方如果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民事裁决书生效时间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所做裁决一直有效。

我国仲裁暂行规则示范文本及两个涉外仲裁规则,都明确地将这一时间规定为裁决书作出之日。

这里有两种情况,如果仲裁庭当庭宣告裁决内容,宣告裁决的时间即为裁决书的作出时间,仲裁裁决自宣告时生效;如果仲裁庭不是当庭宣告而是后来送达裁决书的,则裁决书制作完成,经仲裁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的时间即为仲裁裁决的作出时间,自此时起裁决生效。

三、民事诉讼裁决的种类

1、先行裁决,也称部分裁决。是仲裁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就已查明的部分事实和争议中的一部分问题所作出的裁决。先行裁决同终局裁决的效力相同,后来的终局裁决不得就已先行裁决的事项作再次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也称终局裁决,是整个案件审理终结后,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所作的最终决定。终局裁决作出以后,除个别需要进行裁决更正修改或者补充的以外,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已作出裁决,但在裁决书中有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这种补正只涉及形式,不应改变裁决书中关于权利、义务问题的决定。

综上所述,这个民事裁定书就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一旦民事裁定书做出之后的话它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就要按照裁定书里面相关规定来执行的。

民事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 诉讼 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按照法律不同的规定可以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 一审 民事裁定书、第 二审 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法院裁定书意味着什么

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了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的问题,从而依照法律制作的诉讼文书。

裁定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在诉讼的过程中,就诉讼的程序问题,或者是对一些实体的问题所进行的决定。分问书面、口头裁定两种。在我国,裁定由人民法院使用,裁定也只能适用于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的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书属于人民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形式之一,由人民法院对有关程序性事实和部分实体事实作出裁定。对于裁定的适用范围,法律有明确规定。另外,对于依法不准上诉的裁定,自作出时生效。对于由上诉期的裁定,上诉期满后没有上诉的,依法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按照法律不同的规定可以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

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是什么意思?区别又在哪里?

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就当事人的实体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决定。

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1、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不同。民事裁定书解决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民事判决书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实体的问题。

2、内容和格式不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不要求具体叙述案件的事实,在格式上也不要求有事实和理由的区分;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则相对比较复杂,一般要求全面地分别叙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在格式上也要求把事实和理由分开书写。

3、关于上诉的规定不同。民事裁定除法律明文规定准许当事人上诉的以外,一般不准许上诉,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除法律明文规定一审终审的以外,一般都准许上诉,在上诉期内,民事判决书虽已送发鸡篡课诂酒磋旬单莫达,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此外,民事裁定与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也不同,民事裁定为十日,民事判决为十五日。

拓展资料:

一、民事裁定书

按照法律不同的规定可以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二、民事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几种类型,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民事裁决书

百度百科: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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