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是否有权要求警察出示证件
公民有权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吗
当然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能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吗
可以要求警察出示证件。
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
第四条 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可以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吗
可以要求警察出示证件。着警服的警察执行公务时,如当事人要求出示证件,则必须出示给当事人。否则当事人可以拒绝配合检查。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也就是说,警察执法过程中,正规着装的可以不出示警察证,但对方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便衣警察执法时必须出示警察证。
执法人员身着警服,正确佩戴警察标志,就已经表明警察身份,必须要配合执法,配合警察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民警执法。警察执法在前,公民存疑置后。如果对执法人员身份存有怀疑,可在不影响正常执法的前提下,拨打110进行求证。
全国公安民警开始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作为职业身份凭证和执法凭证,各地原有自行制发的警察证件亦同时作废。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当时曾强调,统一配发人民警察证,对于规范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以及遏制和打击假冒警察违法犯罪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就警察查验公民身份证件来说,强调警察示证,是程序正义的内在要求。套用前述黄警官的一段话:公民要求民警依法出示警察证,不是要“找谁的碴”,也不是“看你不顺眼”,而是为了维护执法秩序和个体安全,希望警察能理解。其实对于警察来说,本不需要公民先说出“请出示你的警察证”,先示证再执法本来就是警察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第四条 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警察执法时,居民有权向警察要求出示证件吗
警察执法时,居民有权向警察要求出示证件,作为公民,我们有权让警察出示证件,但同时,我们也有义务去配合警察的执法。当质疑警察的执法资格时,我们可以拨打110报警查询。但是,如果明知警察的身份还恶意妨碍警察执法公务时,那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警察着便装执法时,必须将警官证带在身上,以备随时出示;着制式警服开制式警车执法,可不出示警官证,当事人怀疑警察身份的,可根据民警的警号拨打110报警查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十八条: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进入居民住宅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第二十三条: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民警应当随身携带证件,并主动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百度百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可以要求民警出示证件吗
人民警察在一般执法活动中,公民是可以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的。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同时,该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因此在一般执法过程中,公民可以要求警察出示证件,但是在极特殊的执法情况下,人民警察可能不会出示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公民有权利要求警察出示警官证吗
公民有权利要求警察出示警官证。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服、佩戴警衔、警号,并不需要出示证件,只有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才需声明并出示警官证。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由此可见,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示身份证件,而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行政处罚法与人民警察法就执法人员执法时是否应当出示身份证件规定不一致,但《人民警察法》系特别法,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学原则,警察应适用人民警察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据,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警察执法的时候必须出示证件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完全可以。警察在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执法时,应尽量携带人民警察证件,满足群众合理要求;未携带证件时,应向执法对象讲清法律规定,消除误会。身着便衣执法时,则必须按规定携带证件,做到执法活动有法可依。辅警、协警参与办案时,应由在编民警带队开展执法活动。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在向公众执法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如不出示,你可以拒绝配合,假如不出示有效证件,强行执法,你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开警车、着制式警服、佩戴警号、装备齐全的民警执勤时,无需出示警官证。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察标志、警号,法律程序上即视为已经表明执法身份。但交巡警不能便衣上路执法,便衣警察除外。协警在交巡警执法过程中仅做一些辅助,不会参与直接执法。如对民警身份有怀疑,可现场记录下警号并拨打一一零进行身份核实。人民警察执法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作为公民应当配合,没有这些权力警察就无法开展维护安定,打击犯罪的工作。另方面,执法时出示相应证件也是法律的要求,执法对象有权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当然,要求警察出示证件的主观目的应当是求证执法者身份,而不是以此为借口刁难执法,妨害公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公民有没有权利要求交警出示执法证
公民有权利要求交警出示证件,但不是执法证!而是“人民警察证”。警察只有人民警察证,没有“执法证”,公安机关正式聘用的辅警,同样适用。根据《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规范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即视为人民警察正常执行职务,不需要出示人民警察证。
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服、佩带警衔、警号,并不需要出示证件,但如果被执法者要求,或者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是需声明并出示证件的。
这里的证件指的就是人民警察证,对于我们常见的警察(某些行业警察除外),是没有所谓的执法证的,对于网上所说的所谓的警察执法证,其实是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翻开“执法证”,在注意事项第一条明确写着“证书只限公安机关内部使用,不作为对外执法的身份证件”。
辱骂、妨碍执法警察,是违法的行为,妨碍执行公务,严重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