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级伤残可以办残疾证(肢体几级伤残可以办残疾证)
几级可以办残疾证
无论什么级别伤残可以办残疾证。
当事人受到伤残的,经过伤残鉴定之后可以去当地残联办理残疾证,办理残疾人证之后可以享受很多待遇,可以免费乘坐公交,享受购票优惠通道等。办理残疾证并不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来判定的,而是有自身的一个判定标准。所以达到几级伤残就可以办理残疾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每个分类都是有不同的标准的,而且不同分类的分级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只要是工伤伤残评定入级别了,无论什么级别,就可以带上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结果,本人身份证,去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残疾证。工伤认定的最低级别是十级。只要您工伤入级别了,就可以办理伤残证。
办残疾证的流程: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簿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4、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综上所述,法律有着秩序的意义,有着正义的意义,有着效率的意义,有着利益的意义,但法律对普通老百姓象征着保护与希望的意义。法律仍然以其独特的意义与威严捍卫着人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几级伤残可以办残疾证
几级伤残与能否办理残疾证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每个分类都是有不同的标准的,而且不同分类的分级也是不一样的,分为四个等级。
残疾证一二三级的标准
残疾证的一级、二级和三级标准如下:
1、一级(重度)
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运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只在下肢、手及颔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
2、二级(中度)
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
3、三级(轻度)
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不完全,实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常识,但阅读和计算能力很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几级伤残可以办理残疾证
法律主观:
残疾人证书只要达到1-9级就可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书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身体、精神等符合《中国残疾人实际评价标准》的残疾人,应当颁发残疾人证书。"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发给残疾人证明。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几级伤残可以办理残疾证
【法律分析】:伤残级别8-10级一般都办不了残疾证。残疾证是为了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办残疾证的要是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一、肢体残疾,指人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二)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三)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四)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的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二、肢体残疾的分级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一)一级肢体残疾:1、四肢瘫: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2、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3、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二)二级肢体残疾: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3、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三)三级肢体残疾:1、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2、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3、双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四)四级肢体残疾:1、单小腿截肢或缺肢。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5、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注: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一)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二)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三)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小于5厘米者。(四)小于70度的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椎侧凸。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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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办残疾证需要几级伤残
要达到1至9伤残等级均可以办理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也就是说,办理残疾人证的前提必须是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残疾人,在办理残疾证前须进行残疾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拿到残疾等级证明后才能办理残人疾证。
一、几级伤残可以办残疾证
1、不管几级,只要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都会发给残疾人证。残疾证即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工伤评残程序怎么走
工伤评残程序如下:
1、由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进行伤残鉴定的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受理申请;
3、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4、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几级残疾能办残疾证
只要达到1至9伤残等级均可以办理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预审通过后群众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将材料送至社区公共服务站。
2、受理: 社区公共服务站接件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委托人)。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评定: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安排申请残疾评定,3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定报告(特殊环节,另行安排,不纳入承诺时限与制证程序)。
3、审核: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报区残联审批。
4、审批:区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对经残疾评定并符合残疾标准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批,。
5、办结:区残联制证人员于2个工作日制作证件。
6、送达:申请人通过约定方式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证件制作完成后,可至领取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送达)。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社区公共服务站接件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委托人)。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评定: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安排申请残疾评定,3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定报告(特殊环节,另行安排,不纳入承诺时限与制证程序)。
3、审核: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报区残联审批。
4、审批:区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对经残疾评定并符合残疾标准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批。
5、办结:区残联制证人员于2个工作日制作证件。
6、送达:申请人通过约定方式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证件制作完成后,可至领取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几级伤残可以办残疾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残疾人分为6个等级,具体如下:
1. 一级(极重度残疾):指生活不能自理,须长期卧床、植物人或需全天候看护的残疾人;
2. 二级(重度残疾):指生活不能自理,须经常卧床或半卧床,需通常看护的残疾人;
3. 三级(中度残疾):指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中需要帮助的残疾人;
4. 四级(轻度残疾):指生活自理能力较弱,需要别人帮助照顾的残疾人;
5. 五级(微度残疾):指生活自理能力相对较强,但残疾程度较轻,需要社会和政府的关注和帮助的残疾人;
6. 六级(不合格):指未达到任何残疾等级标准的人员。
根据不同等级的残疾,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才能办理残疾证。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或残疾人服务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情况。
工伤几级可以办残疾证
工伤认定的最低级别是十级,只要是工伤伤残评定入级别了,无论什么级别,就可以带上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结果、本人身份证,去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残疾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证的发放流程如下: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
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4、政审: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
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办残疾证需要什么条件
1、符合下列残疾特征的残疾人可以办理残疾证: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
(3)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