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欠钱200万怎么办(欠钱200不还怎么办)
我欠银行200万,现在没钱还,被起诉了,会坐牢吗?
1、如果仅是欠钱,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的。
2、银行到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如果你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你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你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你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欠债200万无力偿还会坐牢吗
个人欠款后无力偿还是不会坐牢的,但是债务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后,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履行的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个人欠款后还是要想办法积极的还钱,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可以跟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
【法律分析】
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特别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刑坐牢。欠钱不还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除非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故意暴力抗拒等。此外,法院可能因为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对人身采取司法拘留,最长可达15天。针对欠债无力偿还的问题,法律有明确表示,无论暂时的偿还能力如何,债务是必须偿还的,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分期偿还,有力偿还但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强制执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别人欠钱200万的起诉费是多少
200万元的诉讼标的诉讼费是22800元,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涉及到财产纠纷的,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是,诉讼标的不超过1万元的情况下,只收取50元的诉讼费,超过100万元到200万元的部分,按的比例计算诉讼费,诉讼费通常都是败诉方承担的。
一、200万标的的诉讼费多少?
200万标的的诉讼费是22800元,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二、一般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民事法院作为非营利性机构,在收取诉讼费的时候也是严格按照法律制度执行的,所以,绝对不可能额外的多向当事人收取任何的无关费用。而且诉讼费不是等到官司结束以后才交纳的,法院立案之后一般就会通知原告及时交纳诉讼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