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几天(交警处理事故一般几天)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多少天
1.交警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多少天?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大约需要十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进行交通事故鉴定。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现场的身心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路况等进行检查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确需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期限超过期限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2.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步骤?
(1)接到122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察现场,收集证据,并尽快恢复交通。
2.遇有重特大交通事故,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成后,测绘员和绘图员应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如果缺席或不能签字,应由证人签字或盖章;没有证人或者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者离开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安排追逃,必要时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调查情况。
5.因检查鉴定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号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确需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20日。6.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从交通事故现场收集提取痕迹物证。
8.对不先行支付或者无力先行支付抢救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车辆,暂扣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整结束。
9.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结束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估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估,上一级公安机关将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
10.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部门经检查鉴定后,应当向死者亲属发送尸体处置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主管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2)责任的确定
1.交通事故分类:轻微事故,一是造成1-3人轻伤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低于1000元,非机动车低于200元;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2人重伤或3人以上轻伤,或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事故;重大事故,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或者1人死亡8人以上重伤,或者2人死亡5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在下列期限内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本支队法制部门),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申请的决定。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告。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是最终决定。
4.责任推定。(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毁、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If一方有条件报案但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有条件报案,但未及时办理或者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的,应当承担同等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承担次要责任。
(3)惩罚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①逃避;(二)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③隐瞒事故真相;④责备他人;⑤其他不良行为。
3.对军人、武警予以停职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军队、武警部队执行。
(4)赔偿调解
1.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或者伤残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死亡调解自规定的丧事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损失确定之日起开始。
2.调解不成的,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只进行两次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经当事人、有关人员、调解员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生效。调解期满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结论,由调解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3.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整,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人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受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
5.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结束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将在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估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评估后15日内申请重新评估。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评决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不允许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警察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处理交通事故。根据中国法律,无论处理什么事故,处理过程都必须在十天左右完成。之后,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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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多少天?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十天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多少天?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十天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步骤是什么?
(一)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0、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二)责任认定
1、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该支队法制科),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4、责任推定。(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处罚
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逃逸;2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3隐瞒事故真相;4嫁祸于人;5其他恶劣行为。
3、对军人、武警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发的,由军队、武警警察部队执行。
(四)赔偿调解
1、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两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3、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节,当事人可以象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费。
5、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在接到评定后15日内,申请重新评定。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一般不得由当事人之间自行解决纠纷,应该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由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事宜,我国法律规定,不管处理什么事故,在十天左右必须结束处理的流程,此后,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赔偿金的数额。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一般几天
一般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期限是10天,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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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多久结案
在我国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10日内进行结案。这类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相关的交通勘察报告和交通责任书,规定双方的交通责任,对受害一方进行相关的赔偿,保护我国公民的交通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多久结案
10个工作日左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积极的对这类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积极的进行治疗,由交通部门对这类案件的责任进行划分,相关的交通当事人双方应按照交通责任书进行赔偿,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期限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最好签订赔偿协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交通事故交警多久处理
法律主观:
交警一般十日内处理交通事故。
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若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会组织各方当事人赔偿调解,若是调解不成的,当事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要多久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要十天,一般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现场调查之后十日内处理完毕;如果事故发生车辆损坏或者受害者需要鉴定伤情的,可以在鉴定意见出来后五日后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警处理事故一般几天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根据情节的大小,有重大交通事故和一般的交通事故,不同情节的交通事故处理时长一般不同。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 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