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网上申报流程(北京社保网上申报流程图)
北京社保转移到外地流程网上办理
办理方法如下:
方法一:支付宝
【市民中心】→【社保】→【关系转移查询】→【社保转移网上申请】→【我要申请】→【录入信息】→【提交申请】。
方法二:掌上12333
【服务】→【社保转移申请】→【录入信息】→【提交申请】。
一般社保账户转出:
1.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软件操作职工减员手续。减员原因四险选择“转往他区/转往本区”,医疗选择“本区调出”;
2.办理职工减员手续的次月开始,可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个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五险登记业务岗或上地、万寿路五险征缴业务岗、各街镇社保所社保经办业务岗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往外省市;
3.经办机构为转出参保职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职工,经办机构需打印《欠费通知书》,并提醒及时补缴,或确认不补缴;
4.参保职工持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临时账户转出(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外埠户籍人员(外埠城镇、外埠农村)2010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京参保,在人员新参保登记时系统默认将此类人员标识为“临时账户”):
1.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软件操作职工减员手续。减员原因四险选择“转往他区/转往本区”,医疗选择“本区调出”;
2.办理职工减员手续的次月开始,可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个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五险登记业务岗或上地、万寿路五险征缴业务岗、各街镇社保所社保经办业务岗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往外省市;
3.经办机构为转出参保职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临时账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和《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对有欠费的参保职工,经办机构需打印《欠费通知书》,并提醒及时补缴,或确认不补缴;
4.参保职工持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临时账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和《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北京灵活就业社保网上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社保网上补缴流程
(一) 网上申报系统职工补缴申报时间为:
1、每年3月份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为全月均可办理。
2、系统特殊维护期间不可使用,具体时间见网上申报系统公告。
(二)网上申报补缴模块可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补缴业务。
(三)参保单位须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需补缴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确认补缴人员的补缴险种及补缴起止月。
(四)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录入补缴明细并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如果补缴明细通过系统校验,可预览补缴金额并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补缴明细不可修改;如未通过系统校验,需要查询申报失败原因,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
第三步:补缴金额确认提交后,可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不成功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反馈成功的人员须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包含历年补缴,则须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只包含当年补缴,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或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并现场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第四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后,须于打印一至两小时后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
(五)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业务的,须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毕补缴业务的缴费手续。
(六)出现以下情况,申报的补缴记录作废:
1、未按第五条中规定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
2、因补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缴不成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北京社保增员网上申报流程
办理流程是: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以公司单位身份进入;
4、申报当月25日之前公司相关人员携带打印的表格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去社保局递交相关资料。
5、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每月5-25日可以登录使用。转入人员操作简单,几分钟即可操作完成。新参保的员工需要填写资料较多,还需员工提供社保电子照片。
社保增员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增员,即转入,一种是新参统。普通增员针对非首次参保人员,新参统是只首次参保人员。
(一)新参保人员增加
2、在“申报业务管理”下,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填写参保人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
5、登陆社保业务取号系统,预约收缴普通号,打印预约单。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预约单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
(二)普通增员
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后,在”申报业务管理“下,选择”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2、输入参保人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
(三)使用五险合一软件增员
1、登陆“五险合一”软件,选择“数据采集”。
2、在“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选择“个人信息录入”,根据表格要求填入参保人信息,并保存
4、在“报表打印”菜单下,选择“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5、登陆社保业务取号系统,预约收缴普通号,打印预约单。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预约单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
6、新参统人员还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加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起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
社保缴纳方式的区别
个人交社保的方式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找专门做个人社保代缴的人力资源公司挂靠代缴,另一种是在社保局个人窗口缴纳。这两种方式交社保有一些区别,大家可以按需选择。
1、缴纳要求不同
社保局个人窗口缴纳社保须为本地户口,外地人员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社保没有户口要求。
2、属性本质不同
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社保,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医疗报销比例是按企业职工的标准,还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退休后能够享受退休待遇也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窗口缴纳的社保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与职工保险是本质不同的两类分类,不能统一待遇。虽然个人缴纳社保也是参加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是缴费基数、待遇跟职工的还是有所差别。
3、缴费基数有区别
个人窗口的社保有5个档可以选择,职工社保在最低缴费基数的基础上可以自由选择。缴费基数不同决定所享受的待遇不同,基数越高,医疗、养老、生育等可享受的保额就越高。
虽然这两种个人交社保方式有所区别,但是对于养老保险来说,缴费累计年限是计算工龄的依据,这两者都是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可领取的养老金越多。因此即使没有在单位上班,也要重视自己的社保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在司法实践中,新增人员的社保办理,一般是需要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的,特别是不同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同,所认定的缴纳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办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认定。
北京电子税务局社保申报步骤
北京电子税务局社保申报步骤如下:
1、企业模式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首页搜索栏搜索“单位社会保险费”,可快速查找。
2、通过功能分类查找“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单位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北京社保补缴网上操作流程
1、选择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
北京申请失业金网上流程
北京失业补助金申领方式具体如下:
二、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微服务、办理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
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1、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15天内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4、失业人员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北京社保增员网上申报流程是什么
社保增员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增员,即转入,一种是新参统。普通增员针对非首次参保人员,新参统是只首次参保人员。
(一)新参保人员增加
2、在“申报业务管理”下,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填写参保人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
5、登陆社保业务取号系统,预约收缴普通号,打印预约单。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预约单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
(二)普通增员
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后,在”申报业务管理“下,选择”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2、输入参保人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
(三)使用五险合一软件增员
1、登陆“五险合一”软件,选择“数据采集”。
2、在“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选择“个人信息录入”,根据表格要求填入参保人信息,并保存
4、在“报表打印”菜单下,选择“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5、登陆社保业务取号系统,预约收缴普通号,打印预约单。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预约单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
6、新参统人员还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加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起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
北京社保转出可以网上办理吗
社保跨省转移接续业务可以通过网上平台办理啦。除参保单位可申请办理外,网上平台还开放了个人申请途径。具体可以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社会保险跨省转出
(一)单位申报操作步骤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个人申报操作步骤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注意事项:
1.人员必须处于转出未转入状态;
2.参保单位或个人需先打印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后打印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3.如医疗已操作过转外省,“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不允许再次操作;
社保网上申报详细流程?
以北京社保局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