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租凭物权属有争议属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之一
法律主观: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 :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承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是( )。
【答案】:D
租赁期间虽然未届满,在发生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①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③不定期租赁。
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
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房屋质量问题、承租人因工作等原因必须搬离、房东违反合同条款等。在上述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和租金。
解除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或房东因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从而引起合同的终止。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以下情形下,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一、房屋质量问题:指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漏水、倒塌等,影响了正常居住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解决问题,如果房东无法解决或不予以解决,则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二、承租人因工作等原因必须搬离:指承租人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合理原因必须搬离出租房屋,但合同期限尚未到期。承租人应当提前告知房东,并尽量提供替代的租房人选,如果房东无法接受,则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三、房东违反合同条款:指房东违反合同约定,如未按时维修房屋、擅自进入租户住所等。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履行合同义务,对于房东无法履行或不予以履行的情形,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以上是解除租赁合同的常见情形,但需要注意的是,解除租赁合同应当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
承租人在解除租赁合同时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承租人在解除租赁合同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如果是因为房东违反合同条款或存在其他正当原因,导致承租人解除合同,则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
解除租赁合同是在一定法律规定下的权利,承租人在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事实和证据的充分性,并遵守法律规定。房东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也应当合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
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法律主观: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 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的,应负债务迟延履行的责任。获得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出租人出租的直接目的所在,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就会使出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 无正当理由 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这里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对支付期限约定不明、租赁物有瑕疵(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出租人不及时维修保养租赁物等非承租人过错行为影响承租人正常支付租金的事由。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则属于违约行为。 2)、经出租人催告,承租人仍未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故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在该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合理期限”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由出租人来确定,但不宜太短,也不宜太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承租人或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承租人可以单方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 )。
【答案】:AB
商品房屋承租人可以单方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