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现在离婚孩子归谁(两个孩子离婚后孩子归谁)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处理最好
离婚的主体是男女双方,最顺利的离婚方式是双方均自愿同意离婚,离婚时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也可以由离婚双方进行协商决定。如果双方经过协商后均自愿同意离婚,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具体约定。离婚协议中只要没有法定无效情形的,就应认定为有效。也就是说,离婚时有两个孩子的,双方可以协商两个孩子各归哪一方抚养或者均由哪一方抚养。
如果双方就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或者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都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一般人民法院都会出于公平角度出发考虑,将两个孩子分别判给男女双方各一个。但仍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和离婚双方的条件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两个孩子均不足两周岁,且母亲有能力抚养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将两个孩子都判给母亲。如果孩子已经是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认为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和社会认知,法院应充分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见,如果两个孩子都明确表示只愿意跟一方生活,法院也可能将孩子全部判给一方。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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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孩子离婚抚养权归谁?
2个孩子离婚抚养权的归属应该根据以下情况来决定:(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首先,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其次,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情况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两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归属中的特殊情形——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选择跟随父或母生活应当是一种无条件的权利,不能将其视为无足轻重的“意见”。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跟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当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问题,尤其是身心健康,其重心在于尊重子女的意见,保护子女权益,然后再考虑父母意愿,才符合法之精神。综上所述,现在离婚的家庭中会有两个甚至是更多的孩子,父母的离婚就会让这些孩子更有可能出现各自跟随一个人生活,这也就导致了很多兄弟姐妹因此而分离后感情疏远,不管最后的结果而在判定抚养权的过程中会着重考虑孩子具体的需求。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1. 如果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法院都会判给女方直接抚养,除非男方举证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形,这样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 哺乳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比如癌症、精神病等,一般的疾病不包括),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第二, 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比如母亲对孩子有遗弃行为等。
第三, 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具体来说,比如母亲在野外工作或者出国留学等,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出走下落不明等。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由男方来抚养,女方对此也同意,也是可以判给男方的。但如果这个过程中存在任何争议,那么抚养权肯定是归女方的。
2. 如果孩子是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则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大原则,也就是说,和哪一方生活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一般都会判给谁。不过存在以下法定情形,会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一方: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自与于子女共同生活的。
3、有两个孩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人一个。
除了以上法定情形,法官会综合考虑以下重要条件:
(1) 经济收入
经济收入是判断抚养能力的最重要的标准,但也不是唯一标准,一般来说,经济收入更好的一方,尤其能够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与教育环境的,在争夺抚养权上会有一定优势,但如果双方的经济条件尽管有差距,但都足够抚养小孩,(比如在一线城市,双方的年收入一方有 100 万,另一方也有 20 多万,那么双方收入尽管差距不小,但都有抚养能力,一般这个收入标准会参考当地平均的消费水平和教育开支情况),法院一般不会重点考虑这个因素。在一方收入较为困难的时候,法院会着重考虑这个因素。
当双方经济收入的抚养能力都足够的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教育背景,思想品质(比如价值观是否正派,是否有出轨等。)
(2) 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都是主张不改变孩子现有的成长环境,尤其对于内心较为敏感的孩子,突然改变环境,可能会严重到影响其心理健康,所以,对于在离婚前与孩子相处时间更长,尽抚养义务更为尽心的一方会有一定的优势。
此外,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3) 双方的工作性质,是否有充裕的时间抚养小孩
双方工作的性质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一方的工作非常繁忙,经常需要出差或者要值夜班等,就不适合抚养小孩。
(4) 双方父母的抚养条件
实践中,因为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 如果孩子是八周岁以上,要尊重孩子意见。
民法典颁布后,听取小孩抚养权意愿的年龄从 10 周岁调成了 8 周岁,同时,把「应考虑子女的意见」改成了「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从「考虑」到「尊重」,代表了孩子的真实意愿在法院判决中的更为重要的作用了。
夫妻两个孩子离婚孩子归谁?
1、首先孩子的抚养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考虑到夫妻双方均有抚养义务,两个未成年孩子很多情况是一人抚养一个,但法院还是会综合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2、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3、二、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会优先考虑综合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4、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5、【法律依据】
6、《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7、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8、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9、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10、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双方离婚孩子归谁 法律怎么判断?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时,夫妻双方能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进行约定,可以自行约定。尽管父母离婚,但是不会改变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双方仍然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和母亲,法院判决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如果两个孩子刚离婚时要孩子归谁呢
夫妻两个孩子离婚归属抚养问题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