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有哪些用(最低工资有哪些用处)
全国多地再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我们有哪些影响?
全国多地再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我们有以下影响: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同时可能会对一些企业和行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
首先,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会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这些群体通常是在一些低工资行业中工作,如服务业、制造业等。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使他们获得更高的薪资,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购买力,进一步刺激消费和经济增长。
其次,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可能会对一些企业和行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这些企业和行业可能需要增加用工成本,因此他们需要采取措施来应对这种压力,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其他成本等。如果这些企业无法承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可能会导致他们减少招聘或关闭企业,从而对就业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另外,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还可能对劳动力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一些企业可能会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或设备来代替人力,从而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但是,这也可能会促使一些企业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增加劳动力的个人价值。
总之,全国多地再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我们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因此,政府需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来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确保其既能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又不会对经济和就业市场产生过大的负面影响。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哪些人
法律主观: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凡是以工资为生活来源的都适用这一制度。
法律客观: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全国多地再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我们有哪些影响?
全国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我们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收入提升: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将直接导致工人和劳动者的收入增加。这意味着我们可能会获得更高的工资,改善生活质量,满足基本需求,并有更多的经济自主权。
2. 消费能力增强:随着收入的提升,人们的消费能力也将增强。这对于拉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具有积极作用。同时,消费能力的增强也有助于激发企业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
3. 劳动力市场变化: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可能会引起劳动力市场的一定变化。一方面,企业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用工成本,从而对招聘和用工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劳动者可能会更加倾向于寻找支付更高工资的岗位。
4. 社会公平与福利改善:通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这有助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条件,并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减少贫困和不平等现象。
5. 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对企业而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可能会增加人力成本,特别是对小微企业而言。这可能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压力,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适应新的成本结构。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只是一个方面,实际影响还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具体影响因地区、行业、个人情况等而异。因此,在具体情况下,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和规划。
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谁知道最低工资标准有哪些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有十大作用。都和员工利益息息相关。
1.正常出勤的最低保障。员工正常出勤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工资的最低保障。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最低保障。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最低保障。月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伤残津贴的最低保障。如果员工被认定为5、6级伤残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其保留劳动关系,给予适当的安排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向员工支付负伤前本人缴费工资的70%或者向员工发放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6.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的最低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因为公司解散等原因被推回到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派遣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7.工资折抵损害赔偿后的剩余工资的最低保障。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依法要求赔偿的(工资折抵损害赔偿的),每月扣除不得超过20%,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8. 停工停产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后的工资最低保障。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企业停工停产超过1个月的,可以发放生活费,有的地方规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有的规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60-80%。
9.病假工资的最低保障。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80%或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10.一裁终局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额标准。劳动仲裁确定的赔偿数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数额的,一裁终局。
劳动法一小时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国家实行最低工资滑汪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
1、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3、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
二、最低工资适用于哪些情况
(1)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用经济学相关原理分析最低工资的利与弊
最低工资有利方面是可以降低人工成本,造成生产率低下,降低成本意味着可以增大利润,从社会范围来看,也就是居民收入降低了,居民可支出收入减少。其弊处有,居民的收入减少,可能影响其购买力,从而反过来可以影响、降低购买力,减少商品的消费,造成商品大量库存积压。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制度最早诞生于十九世纪末期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 至2024年全世界所有发达国家以及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施行最低工资制度或类似规定。
我国内地借鉴国际经验于1993年开始引入最低工资制度并以地方政府主导为主, 直至2004年11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施行最低工资相关规定后, 我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均已全面推行最低工资制度。
台湾地区虽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有最低工资相关规定, 但直到1987年其劳动委员会成立后才得以正式认真执行;
香港地区首个《最低工资条例》于2011年5月1日生效, 并正式施行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澳门地区首部最低工资法案《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也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至此我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均已全面施行最低工资相关规定。
最低工资有哪些特点
1、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资数额由最低工资率确定;
3、最低工资只确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向本单位劳动者支付工资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时,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一、2024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
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3元/小时调整为元/小时。
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部发[1995]309号第54条:劳动法第48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劳部发[1994]409号第3条第3点: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除《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中列举的扣除项目外,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
劳部发[1995]309号56条: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工资标准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备有法律效力。
劳部发[1995]309号第57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雇主必须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标准的最低工资。
劳部发[199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9条:实行计件工资或提在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率。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须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停工待料之工资支付方法:
全国范围: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规定办理。
最低工资标准有什么用
对于职场中的上班族来说,加工资是最高兴事,而今我国的最低工资制度的利弊备受争议,虽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但在一定的程度上也会导致利润率低企业裁员加大失业!
我国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对于我国目前如此大规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多数持肯定的态度,但也有一些经济学家对此提出质疑,甚至建议取消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的变动,直接影响着公益性岗位、低端制造业基层员工、劳动技能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反映了整个社会的用工和收入门槛。
最低工资制度的利
1、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
2、适时制定、标准适度的最低工资从整体来看并不会对中小企业产生较大的负效应,反而会引导企业依靠改进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来提高竞争力,为企业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机遇和可能。
最低工资制度的弊
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更主要的是,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企业劳动力成本,对企业、尤其是利润率低的中小企业产生致命打击,导致企业裁员,加剧失业,使得本应受政策保护的弱势劳动群体难以进入劳动力市场,违背了最低工资立法的初衷。
对于职场中的上班族来说,加工资是最高兴事,而今我国的最低工资制度的利弊备受争议,虽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但在一定的程度上也会导致利润率低企业裁员加大失业!
我国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对于我国目前如此大规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多数持肯定的态度,但也有一些经济学家对此提出质疑,甚至建议取消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的变动,直接影响着公益性岗位、低端制造业基层员工、劳动技能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反映了整个社会的用工和收入门槛。
最低工资制度的利
1、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
2、适时制定、标准适度的最低工资从整体来看并不会对中小企业产生较大的负效应,反而会引导企业依靠改进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来提高竞争力,为企业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机遇和可能。
最低工资制度的弊
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更主要的是,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企业劳动力成本,对企业、尤其是利润率低的中小企业产生致命打击,导致企业裁员,加剧失业,使得本应受政策保护的弱势劳动群体难以进入劳动力市场,违背了最低工资立法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