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量刑情况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对量刑的影响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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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怎样的量刑
发生交通事故并且逃逸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包括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等。
二、行政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刑事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犯罪造成的后果和犯罪人的态度。一般来说,如果犯罪导致严重后果,如多人死亡或重伤,量刑会相对较重;如果犯罪人自首或积极配合调查,量刑可能会适当减轻。
具体来说,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基本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特别恶劣情节”通常包括造成多人死亡或重伤,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
需要注意的是,量刑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的变化和法律的修改而调整。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量刑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来综合考虑。同时,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
总之,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既要考虑犯罪造成的后果,也要考虑犯罪人的态度和其他情节。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正和合理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