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机动车交强险网上缴费)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责任如下:
1、在5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在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3、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强险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重复投保交强险无效。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如下: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1、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2、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3、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4、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法律主观:
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责任一般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交强险,也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质的车险。其主要内容包括:
保险责任: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是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除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被保险人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赔偿。
投保范围:交强险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投保交强险。
保险费用:交强险的保险费用由车辆所有人在年检时向保险公司缴纳,费率由国家进行统一制定。
赔付标准:交强险的赔付标准由国家制定,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赔付。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导致第三者死亡或残疾的,最高赔付标准为110万元;对于其他财产损失的赔付标准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总的来说,交强险是一项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权益,并促进道路安全。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后果。
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 保险公司 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 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 责任限额 内予以 赔偿 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一种机动车强制险,主要对投保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一、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
(一)赔偿数额与项目:2008年2月1日之后,我国交强险的保险范围扩大了,死亡伤残赔偿金由以前的6万元提高到11万元,医疗费由8千元提高到1万元,财产损失还是2千元。
需要强调说明的是:“死亡伤残赔偿金”在这里是一个从宽解释的概念,不仅仅是民法上的“死亡伤残赔偿金”,它包括精神慰抚金及其他支出的处理交通事故的必要的合理费用。例如丧葬费、残疾具费、护理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详见《保险法》第51条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2款)。但是不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
根据《保险法》第51之规定,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应在商业险里赔偿,也是毫无疑问的。
医疗费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整容费等。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以前遇到过多次,保险公司及其代理律师均称“保险赔偿没有精神损失”。说明他们不懂,希望咱们周口的律师以后不要再说这种外行话了!
(二)赔偿对象:交强险并不是对任何人遭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都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之规定,仅对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赔偿。实际上,交强险就是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这里的“本车人员”是指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乘坐人员、被保险人和驾驶人。不包括装卸人员、维修人员及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被保险人和驾驶人的亲属。
(三)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交强险是不考虑事故责任划分的。既不考虑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承担何种责任,也不考虑受害人承担何种责任。但是,机动车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是11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是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1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一、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1、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责任有:
(1)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
(2)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
(3)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
(4)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二、机动车辆交强险有什么作用
机动车辆交强险的作用是:
1、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
2、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
3、有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4、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保险,那么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呢?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交强险的责任免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免除包括保险人对伤害对象的限制、损失原因的免除和不予承担的费用和损失。
交强险的免责事由:
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28条、《条例》第22条、《交强险条款》第9条
(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条例》第21条
(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四)、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下列情况,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也均不负责赔偿: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3)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7)未经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9)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责任如下:
1、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2、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1)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3、责任免除。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是保什么的
交强险是一种车辆保险,它主要保障车辆及其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本文将详细介绍交强险的保障内容,保险责任,费用结算等相关知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交强险的保障情况。
1、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是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为车辆及其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提供的保险。交强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车辆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司机责任险、乘客责任险、指定修理厂险等。
2、交强险的保障范围
(1)车辆责任险:主要保障车辆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损失。
(2)第三者责任险:主要保障车辆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损失。
(3)机动车损失险:主要保障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的财产损失。
(4)司机责任险:主要保障司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损失。
(5)乘客责任险:主要保障乘客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损失。
(6)指定修理厂险:主要保障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的财产损失,并由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3、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1)车辆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对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对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对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的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交强险的费用结算
(1)车辆责任险的费用结算: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按照责任比例给付给被保险人经济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结算: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按照责任比例给付给被保险人经济赔偿。
(3)机动车损失险的费用结算: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按照责任比例给付给被保险人经济赔偿。
交强险是一种车辆保险,主要保障车辆及其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其保障范围包括车辆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司机责任险、乘客责任险、指定修理厂险等,其保险责任和费用结算也有特定的规定。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交强险的保障情况是十分全面的,可以为车辆及其驾驶人提供全面的保障。
本文介绍了交强险的保障内容,保险责任,费用结算等相关知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交强险的保障情况。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包括车辆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司机责任险、乘客责任险、指定修理厂险等,其保险责任和费用结算也有特定的规定。因此,交强险的保障情况是十分全面的,可以为车辆及其驾驶人提供全面的保障。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扩展资料: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
1、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
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2、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3、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