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的赔偿标准(交通致伤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的四个标准赔偿
交通事故的四种标准赔偿如下:
交通事故标准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的四项标准如下:(2011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标准)交通事故赔偿的四项标准1。遭受精神损害的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或者继承。赔偿义务人书面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除外。
2.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按照抢救治疗支付第1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3.伤残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还应当对因日常需要增加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伤残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全部费用和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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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分为损害赔偿,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精神赔偿三种,具体细则为:
一 损害赔偿
1、医疗费
(1)含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残疾赔偿
1、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
(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死亡赔偿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3)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注意: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4、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精神抚慰损害金。
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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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
撞伤人后当事人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双方的责任协商赔偿事项。
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
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决定: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3、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