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的钱由谁去收
法院判的钱由谁去收
关于法院判决的钱的如何收取的问题,对于民事判决,法院判决后,执行义务人可以直接向对方支付,也可以通过法院向对方支付。当事人认为哪种方式合适就选择哪个方式。对方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判决书下来钱是给谁的
法律分析:民事判决以后,一般情况下应当直接将钱交给权利人如双方为了避免争议,并且经法院承办法官同意的,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中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法院判的钱由谁去收
法律主观:
根据生效判决书的规定,应该付给原告或者原告委托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法院判的赔偿钱去哪里拿?
法院判决的钱由被告付给原告,或者由被告付给法院,再由法院转交原告。
民事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判决书15日后生效,你可以主动去找对方,要求对方执行。第一审判决书要自收到起等上诉期(15天)结束后,没有人上诉生效,第二审判决书拿到后立即生效。你要等生效日期到来后才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法院判决的钱怎么给原告
法院判决的钱由被告付给原告,或者由被告付给法院,再由法院转交原告,具体分析如下:
1、民事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
2、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判决书15日后生效,你可以主动去找对方,要求对方执行;
4、第一审判决书要自收到起等上诉期(15天)结束后,没有人上诉生效,第二审判决书拿到后立即生效。
判决书生效时间,具体如下:
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各有不同。
1、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这个说法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延期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