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老板娘不还钱怎么办?以前借了30就没还,现在又借,电话费也不还,300块钱。怎么办
这个确实纠结啊,去要又不好意思,不要又不舍。我个人建议要么就找老板娘要,毕竟就这么点钱,她也确实借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毕竟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如果她连你叫她还钱都计较,那你就早点换个工作吧;再在她下面赶着也没什么好的前途了。要么就不要了,以后都不要借了;就当花钱看清个人吧。什么间接的手法,我个人建议不要。没弄好可能会弄出更多事来。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老板娘不发工资怎么办,也就几百元,打电话过去态度太差,还骂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具体解决方案:
1、你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跟单位人事或者领导沟通,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2、沟通不成,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拖欠工资的情况,要求给予帮助;
3、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4、如果你不想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了,你也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之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店里的老板娘实在不讲理,该怎么办。已经辞职了的,但是要等半个多月。
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立刻结清工资。投诉处理更快。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板娘不给工资怎么办
法律分析:老板娘不给工资,先私底下商量,商量解决不了劳动者应当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仍然不支付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样报警才会有用。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先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4、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服装店老板娘拖欠工资3个月怎么办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