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怎么在微信当证据(欠钱怎么起诉对方需要什么证据)
微信聊天能做为欠钱证据吗
法律主观:
微信上的聊天信息属于电子数据,可以作为 证据 使用。 电子数据包括五大类: 1.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微信上说欠钱能当法律证据吗
可以作为证据。但是最好还是要证明该笔转账的用途,以电话录音的方式或第三方人证的方式等证明。
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这些条件:
一、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如何确认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二、微信证据的完整性。这涉及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应有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链,综合证明借款性质。
三、能达到证明目的。例如在微信借钱时,应备注“借款”、“借钱”等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微信聊天记录能做欠款证据吗
1、法律主观: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借款的证据,但该聊天记录必须是真实的、是当事人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的,且能够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除微信聊天记录外,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收集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
2、我觉得你自己手机里面的是不可以的,因为聊天记录是可以修改的,可以把某些聊天记录删除,只留下你愿意让别人看的,所以不能作为证据,但如果是申请从微信服务器那里得到的,应该是可以的,祝你好运。
3、别人欠钱,只有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在法庭当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电子证据泛指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电子证据是存储于磁性介质之中,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诉讼证据。
微信截图可以作为欠款证据吗
【法律分析】
只有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材料,另外找一下相关的转账记录。 拒不偿还的,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 微信截图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足以证明是对方借款。微信截图作为电子数据,是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证据实质为存储于电子设备中的电子数据,微信中的信息极其容易被人篡改、伪造、破坏或者毁灭。没有欠条(借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债务人自己承认外,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和责任。 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欠条(借条)属于直接证据。在没有欠条(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建议债权人在通过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债务人自认的方式,比如找债务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通过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 然后可以通过去法院进行诉讼的方式解决,这种债权一定要尽快解决,可能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可能。只要距最后一次向他追讨欠款没有超过两年即可,如果超过两年属于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享有抗辩权,法院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