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法院冻结财产怎么办(欠钱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法院已经冻结的财产,等结案后会怎么处理呢?
如果案件判决已经生效,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则根据被告的判决履行情况,如果主动履行了判决,则解除冻结措施,如果不主动履行,则可以直接用来支付给原告,用以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法院会处以下几种做法:第一,在法院进行的诉讼,被冻结财产一方如果败诉,将会进入执行程序,对财产进行作价拍卖,以此偿还债务;第二,如果进行的诉讼,被冻结财产一方如果胜诉,且必须是生效判决作出的胜诉结论,可申请法院对冻结的财产进行解除保全;第三,如果进行的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财产的一方申请撤诉,可在接到撤诉裁定后,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保全。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除确权诉讼外,买卖合同中买方起诉要求交付财产办理过户登记的,在没有查封的情况下,最好也进行保全,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变更登记或者被查封。向当事人释明有查封的情况,建议其提出执行异议,并进一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我欠别人钱他们把我告上法庭,卡里冻结了怎么办
你欠别人钱被告上法院,卡被冻结了,就要及时清偿欠款,申请解除。
1、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
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
2、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
这种情况下,要先履行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后才能申请法院解除冻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因欠钱被法院起诉账户冻结了的,当事人应当尽快执行法院文书中规定的义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资产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2、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要先履行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后才能申请法院解除冻结。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