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到老婆家欠钱怎么办
丈夫入赘3年,婆婆过来要借5万,偷偷听到他们对话我湿了眼眶,怎么办?
我叫慧秋,听父母说我本来是有个哥哥,但是却在我还不记事儿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夭折了,当时父母非常伤心,但他们已经过了生育的年龄,因此他们把所有的爱都寄托在我的身上,虽然我们生活在农村,但是我从小到大想要什么玩具,父母都会尽量满足我,所以我被宠脾气非常大,母亲经常说我这样不好找婆家,我当时就说那就不嫁了, 然后母亲就笑笑,不再接着说话了。
在我22岁的时候,挺多媒人过来提前,但都被父母拒之门外,我当时也有点急眼了,俗话说“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当我责问父母时,他们说:“秋秋,爸妈想给你招一个上门女婿,以你这样的性格,害怕你嫁出去受委屈,而且你结婚以后,爸妈也没有了依靠,”听完父母的话,我也不再说什么了,毕竟我是他们唯一的孩子,我肯定要给他们养老,就这样我也接受了招上门女婿的意见。
以我的条件,帮我说媒的人非常多,但是听到上门女婿之后,就当即没了下文,渐渐地媒人都知道我要招上门女婿的事儿,也不再给我说媒了,我也拖到了25岁,这下父母也着急了,他们只好主动去找媒人说亲,父母甚至提出只要有人愿意入赘,他们会给5万作为彩礼,或许“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还真的有人答应入赘。
当我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其实我是瞧不上的,因为他的个头不是特别高,而且皮肤也黑,也不太爱说话,可是父母却非常满意,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满意的一个原因是这个男人身上有我那个哥哥的身影,就这样我和这个男人成为了夫妻。我们结婚以后,他仍旧是非常腼腆的一个男人,但是为人非常有眼色,而且手脚也麻利,家里的农活他全包了,而且趁农闲的时候,也会跟着父亲出去打工,这样一年下来,家里的生活条件也渐渐好了起来,而我也慢慢看顺眼了,觉得老公还是挺不错的,除了不太爱说话,但是知道疼人,还懂得孝顺我爸妈,这就够了,我们结婚的第三年迎来了儿子,儿子出生以后全家人非常高兴。老公高兴地破天荒地和父亲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
随着儿子慢慢长大,我和老公商量准备在城里按揭一套房,这样的话,儿子也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我和老公便开始存钱,老公也更加卖力地干活,我们手里总算存了一些积蓄,又加上父母的补贴,勉强够在城里按揭一套房,可是那天婆婆突然造访,虽然嘴上说是来看看孩子,但其实是来借钱的,因为小叔子要结婚了,而且女方要求在城里买房,但是公婆却没有那么多积蓄,婆婆便过来找我们借5万,我心里肯定不想借,但是老公就在边上,我也不好直接说明。
这时,老公把婆婆带到了偏房,我也偷偷跟了上去,老公说:“妈,我现在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我和秋秋准备买房呢,钱也刚好够,不过我给秋秋商量一下,应该能拿2万,其他的,你跟爹在想想办法”,这时婆婆却说:“我怎么生了你这个儿子,你现在已经入赘了,全指望你弟弟传宗接代了,你必须给我拿5万,不然我就没有你这个儿子,再说了,你们买那么早的房子干啥,先让你弟弟结完婚才是正事儿”。听完婆婆的话,我刚想进去反驳。
老公也生气地说:“没想到我在你心里就是这个位置,从小到大你就只疼弟弟,什么东西你都叫我让着他,你为了那5万块钱,逼着我入赘,我当时也认了,现在我好不容易有自己的家,你却还让我为弟弟考虑,那我自己的家怎么办,至于那个家,我回不回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了,反正在你们眼里我根本不重要”。这时,婆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听完老公的话也湿了眼眶,没想到老公过得这么苦。后来老公还是给了婆婆2万块钱,大家说,像这样的婆婆,有多少呢?
男的入赘到女的家就该是女方家承担所有的开销吗
入赘婚姻是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通常是指男方到女方家生活并承担家庭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应该承担所有的家庭开销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文化习俗。
在一些地区和文化中,入赘婚姻可能被视为一种传统,男方需要承担家庭的一部分或全部开销。然而,在其他地方,这种传统可能已经被摒弃,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家庭开销。
因此,对于入赘婚姻中男方是否应该承担所有的家庭开销,需要根据当地的文化和习俗来决定。如果当地文化传统认为男方应该承担所有的家庭开销,那么男方可能需要承担这些开销。但是,如果当地文化传统认为男女双方应该共同承担家庭开销,那么男方可能只需要承担一部分开销。
总之,在入赘婚姻中,男方是否应该承担所有的家庭开销需要考虑当地的文化和习俗。如果存在争议,双方应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个公平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男方入赘女方家 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孩子会怎么判
您好,关于男方入赘,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首先,如果结婚后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主张分割的。如婚后取得的房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获得的收益,继承来的房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进行分割,但是分割并不一定代表平分,还会考虑夫妻对于财产贡献度。
其次,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以孩子的利益为判决的方向。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会判给女方。孩子年满八周岁,还会询问孩子的意见。如果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法官也会考虑将孩子判给男方。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