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钱不知情怎么办(父母欠钱不还孩子有还款的责任吗)



父母欠钱不知情怎么办(父母欠钱不还孩子有还款的责任吗)
父母欠钱不知情怎么办(父母欠钱不还孩子有还款的责任吗)
首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合理合法,你不要以为你说你母亲不知情就可以赖掉债务。
其次,你父亲作为借款人,你母亲作为他的配偶,在法律上默认这笔钱是他们的共同债务,如果你母亲说她不知情,应当拿出证据来,否则这笔钱就应当作为共同债务处理。
第三,现在你父亲去世了,按照民法典规定,他所欠的债务就应当由他的遗产继承人,以及共同债务人来偿还。也就是说如果你母亲没有办法证明他不知情的话,他是要承担债务的一半的,剩下的一半要由你父亲的遗产继承人来偿还。当然如果没有人继承遗产可以不用偿还债务,但是共同债务那部分是不可能逃掉的。
总而言之,你们跟债权人说不知情没用,债权人如果向法院起诉,最后的结果也是你们要还债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子女不需要承担债务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合理的,法律规定,父母欠债和子女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债权人应该起诉债务人本人(父亲),起诉子女是没有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分析:对于你父亲的债务,你和你母亲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债权人有权利对你父母共同的财产行使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