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建房必须拆吗(违建几年后不能强拆)
农村违建房屋能强行拆了吗
农村违建房屋能强行拆了。
农村房屋违建可以强制拆除。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农村房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接到决定后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可以强制拆除。
农村房屋折迁赔偿细则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4、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5、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农村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自愿申请,每月15日前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XX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区初审:社区(筹委会)对老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社区将申请对象统一造册,将老人信息录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整理成册,每月20日前报街道;
3、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筹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查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将各社区、村申请情况汇总,连同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每月27日前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各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信息系统数据,次月5日前签署审批意见。
综上所述,我国在相关法律中表明,房屋在建设的时候,如果并没有依法向有关部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是取得了但是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方案进行实施建设房屋的,那么这样的房屋都属于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
农村以下三种违建可不拆:
1、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范围违建。
2、未经批准占用的集体用地建造房子,经过半数村民同意。
3、农民唯一的住宅。
在农村除了以上的三种违建情况的房子不需要被拆除外,其余的违建房子都会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在农村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还需要承担拆除违建所有的费用,因此在农村建设需要注意: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
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宅基地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所以非法扩建宅基地,并且超出规定面积不符合一户一宅的给予整改处罚,或者拆除。
3、《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九条的规定: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种情形下,违法建筑可不拆除。
农村自建房违建必须拆吗
(一)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农村违建房都是必须要拆除的。农村违建房是否需要拆除一般都需要根据农村违建房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决定。假如违建房是农民唯一的住房的话,那么也不需要拆除。
(二)假如违建房在搭建之前已经征得了大多数村民的同意的话,一般也都是不需要被拆除的。假如违建房是在违建房的相关法规出台之前建造的话,那么不管违建房的宅基地面积有多大,都是属于合法房屋,这时也不需要把违建房拆除。
(三)假如房屋是因为国家相关部门的制度衔接原因而导致房屋手续没有健全,从而使得房屋变成了违建房的话,那么这类违建房一般也不需要被拆除。只要房屋户主去相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就不会属于违建房了。
(四)假如违建房不会影响到公众利益的话,一般都是不需要拆除的。有的村民在房屋建造好以后,一般都会在房屋旁边建造储物房、车库等比较简易的附属建筑,这类建筑一般也被归类为违建房。
(五)一般情况下,只要这类建筑并不会影响到农村村貌,并且不会占用到农村公共部位的面积,同时又没有损害到周边邻居的利益,没有产生邻里纠纷的话,那么这类违建房一般也都是不需要被拆除的。
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也不需要罚款
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也不需要罚款
对于新的政策,很多农民担心自家的违建房子会被强制拆除,和罚款,但是以下三种违建可不拆也不需要罚款。
1、住房
农村的违建房如果是农民的住房,并且没有其他的宅基地和房屋,这种情况下,房子即使违建了,也是不会被拆除的。
2、符合国家政策
如果房子当初在建的时候,是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的房屋,例如说当初国家规定这类农户可以享有一户多宅政策的,这种情况下的违建房是不会被拆除的。
3、村集体闲置土地建房
如果农民是在村集体闲置的土地上建房,作为种植或者养殖用途的话,也是可以免于拆除和处罚的,只要有合法的手续即可。
4、除了以上三种情况之外,对于程度并不严重的“一般违建”,罚款、改正、补件即可,国家也是不会随意限期拆除。对于严重违建,才应当限期拆除。
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
农村三种可不拆的违建是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范围违建、经过半数村民审议通过但未经批准的、农民唯一住宅等。
1、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范围违建
在建房的时候没有通过申请的,直接在农用地上面建房,还有面积超标等情况,只要没有影响到他人正常的生活,房子都是不需要拆除的。
2、经过半数村民审议通过但未经批准的
如果没有经过上级的批准,私自的占用村里集体建设用地,属于违规操作。但是只要在村里边有半数以上的村民在审议时都同意通过,那么违建就可以不用拆除。
3、农民唯一住宅
如果要拆除的房屋属于农民唯一的生活住宅,那么这个房屋可以不用拆除。
违建包括有: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2、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圆悔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3、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4、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5、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农村几种违建不用拆
1、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范围违建。
2、未经批准占用的集体用地建造房子,经过半数村民同意。
3、农民唯一的住宅。在农村除了以上的三种违建情况的房子不需要被拆除外,其余的违建房子都会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
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依据是什么:
1.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范围违建。
2.未经批准占用的集体用地建造房子,经过半数村民同意。
3.农民唯一的住宅。
三;农村建房政策:
1.禁止私自占用耕地违规违法建房。《土地管理法》规定,私自占用耕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2.村要求一户一宅。在农村已经有了房屋,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将不予通过。
3.宅基地回收。宅基地闲置荒废两年以上的,由村集体回收。
4.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建房所申请的宅基地不得超过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
5.农村户口,属于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申请宅基地建房,户口迁出农村的居民,不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违建房可以强拆吗
法律主观:
村违建房是可以强制拆除的。 《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