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录视频(别人欠钱不还怎么整他)
欠钱不还怎么录音有效
法律分析: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而在几经交涉后,对方往往会从有利自身的角度进行叙述,或者持防备态度。地点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别人欠钱不还,只有通话录音,能不能作为起诉证据
录音、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三、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
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
扩展资料:
证据材料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起诉时应当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材料。
(2)被告的身份证明,被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材料。
(3)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作为诉讼请求基础的事实、理由的证据材料。
(4)证据和证据来源,可能提出的证人姓名和住所。
(5)法院有主管和管辖权的原因事实的证据材料。
原告将起诉证据呈交法院后,法院应及时审查,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对于欠缺起诉证据的情况,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当事人不予补正的,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于不属于该法院管辖的应告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诉证据
欠钱不还怎么录音取证
律师解析
欠钱不还可以这样录音:
1、录音应尽早进行,一般在初次交涉后就可以录音;
2、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
3、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
4、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
5、既然是私录,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
6、在开展证据公证的地方,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欠钱不还,没欠条,当面录音取证需要注意什么呢?1、用手机录音,还是用录音功能的P3比较合适?2、录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证据种类之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偷录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采纳。在发达地区的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尤其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录音录像有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希望通过录音录像取证方式获得证据,以便在法律纠纷处理中占据优势地位。
(注:本文的“录音”取证适用于“录像”取证。)
一、主要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合法性】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真实性】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关联性】
二、录音的证据效力
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录音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具备《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效力:
(一)录音手段合法
录音手段合法,即录音具备合法性。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例如,集合亲友到丈夫情妇家中,拍摄到丈夫及情妇的裸体性爱录像,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该录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又如,主人在自家客厅内安装监控设备,将保姆的虐待小孩的行为拍摄下来,此证据是主人在自家客厅内安装监控,未违反法律规定,也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监控所录得的录像有证据效力。
问:偷录偷拍的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吗?答:可以。部分当事人会担心偷录的录音录像提交给法庭后,法官会不予采纳。其实偷录的录音证据,只要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是可以被法庭采纳的。
(二)录音无疑点
录音无疑点,即具备真实性,指当事人提交的录音未被剪接、编辑或者伪造。若对方当事人对真实性有异议,可以由对方当事人申请作相关的司法鉴定。
(三)录音有其他证据佐证
即录音录像有强烈的关联性,能与其他证据结合,形成完整、统一指向的证据链。
三、录音取证的具体操作
(一)录音设备的选择
现在许多的电子数码产品都能够录音,比如说电子表、录音笔、MP3、MP4、照相机、摄像机、手机等等。当事人应当选择录音清晰、录音续航能力强的电子设备。在录音取证过程中,若担心一个电子录音产品会发生故障,可以使用两个同时进行录音。
(二)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时间上,要尽早取证。越早进行录音取证,取证的对象越无防备的心理,特别是在初次“协商解决(我方可以假意提出)”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倘若初次录音失败,或者我方起诉之后再录音,取证对象可能会从有利其本身的角度进行协商。
地点上,要保障录音清晰可辨。录音地点的选择,应该尽量选择较为安静,能够保证对话双方,至少是我方清晰可辨的场所。
(三)录音取证的方式
录音取证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为面谈录音,二为电话录音。
面谈录音的方式有时会更加有利于取证:电话录音时,当商谈出现争端,对方可能会直接将电话挂断;而当面商谈,即使出现一些争论也能够继续追问下去。
(四)录音取证的具体进行
为便于录音取证,我们可以以协商的“意思表示”去面谈并录音。商谈前,我方应事先研究并归纳出希望对方承认的相关事实,以便在商谈中相机进行引导。
1.协商过程中,务必交代谈话时间、地点、谈话者身份。注意,要用较为自然的方式明确对方身份情况,以免对方察觉。如有律师协同,最好以员工的身份陪同,且服饰方面律师应当与当事人的相当;
2.协商时,要尽可能地明确相关案情发生的时间、人物、地点、起因、经过及结果;
3.如果我方手头上有部分相关案情的证据,在谈话时应注意将谈话内容与我方手头上证据的内容予以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佐证是录音证据被采信的条件之一;
4.我方应提出事先准备好的相关问题,引导并促使录音对象说出相关事实;
5.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也不得采用要挟、威胁等语气商谈,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不合法,而使法院不予采信;
6.重点着眼于事实方面的确认,不必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
7.录音过程不要间断,否则可能认为有剪辑。还要注意控制谈话时间,只要确认了相关的案情要点即可,最好有结束语如“那就这样吧”、“再见”“我们回去再考虑考虑”;
8.为便于法官明确录音内容,我方应将录音整理成书面的材料连同录音证据(刻成光盘)一同提交法院。
(五)公证的录音取证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并出具公证书,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四、录音取证的主要证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