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帮孙子欠钱怎么办理(爷爷欠钱被起诉影响孙子么)
爷爷给未成年孙子买房,和儿子欠债有没有关系
没有。
父亲只是孩子的监护人,爷爷对孙子赠与的财产,适合儿子没有关系的,因为是爷爷给孙子买的房子,儿子欠债和爷爷、孙子都没有任何关系的。
未成年可以买房,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16至18周岁依靠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完成房屋买卖,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房屋买卖。
爷爷欠债会影响孙子吗
不会影响。征信不良对孙子没有影响,不管是当兵、上大学还是考公务员,政审都只涉及到父母一代,现在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一代,不予审查。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例如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特定的人,由于负有债务的爷爷是特定的,虽然爷爷和孙子有血缘关系,但孙子不是特定的债务人,对债权人当然不负有义务,因此爷爷欠债不会影响孙子。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主要是对自己在行政和经济上有所限制,对于其家人而言,主要是会祸及子女。不还清债务之前,子女是不允许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的。
我国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爷爷的征信状况被相关部门列为了不良状态,那也不会对孙子造成什么消极的影响。因为一般祖辈的征信不良状态属于个人的社会信用状况,只会限制本人的高消费等行为。就目前的状况来说,还没有相关政策表明会影响到孙辈的个人发展。所以爷爷的黑名单不会影响到孙子。
法律依据: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爷爷常年承担孙子的生活费,学费等,可否要求儿子归还
爷爷常年承担孙子的生活费,学费等,可以要求儿子归还。出于亲情的考虑,老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子女照看孩子并垫付医药费和教育费无可厚非,但绝非是他们的法定义务所在,不能用传统的观念和习惯来掩盖法律,作为父母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对于老人的帮忙应该心存感激。
孩子对奶奶要钱对不对
如果孩子跟爸爸妈妈和奶奶住在一起,经常问奶奶要钱。那作为家长的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对孩子金钱观的教育是否得当。如果爸爸妈妈在孩子3~5岁的时候,还没有进行正确的金钱观的教育,那孩子你有可能在经济独立这一块还没有意识,他只是知道钱可以买到很多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是不知道钱的归属。
爷爷欠的债务和孙子有关系吗
爷爷欠的债务和孙子没有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因此,个人的债务由其个人偿还。若个人去世后由其遗产偿还,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特定的人,由于负有债务的个人是特定的,虽然二者有血缘关系,但不是特定的债务人,对债权人当然不负有义务。
个人的借款,银行有权利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法院有权利核算个人的资产,指个人名下的房产、存款、车、基金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第五百二十条 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