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怎么起诉误工费(欠钱不还怎样起诉对方 怎么立案)
欠钱不还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欠钱不还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但是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误工费吗?
一、欠钱不还起诉误工费? 可以起诉要求还钱,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精神损害 抚慰金,但是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 欠款 不还应该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 诉讼 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 债权人 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债权人请求 债务 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 管辖权 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 债务人 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三、个人欠款不还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 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 证据 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 欠条 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 证据保全 ;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欠钱不还肯定是一个非常令人头痛的问题,其实误工费对于这个方面是没有规定的,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对于欠钱不还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们是可以上诉法院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 ,还可以适当要求赔偿一些 精神损失费 。
欠钱不还起诉可以要求误工费交通费这些吗
法律主观: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事故的严重性进行决定的。赔偿需要一系列的凭证,误工费需要收入证明和银行回单,交通费需要发票,伤残赔偿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报告,总之一切赔偿需要有凭证,没有凭证可以不进行支付,大家一定要准备充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民间借贷起诉能算误工费吗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起诉能算误工费。欠钱不还是可以起诉误工费的,可以对欠钱不还的情况申请仲裁措施。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可以起诉要求还钱,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欠钱不还起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如今通过 债务 债权关系的建立就能够直接反映出其中某些人的最真实的人品问题了,借钱和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情,可如今 欠钱不还 这也不是一件什么新鲜的事情了。欠钱不还在 打官司 的时候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因此有些原告方会把这期间的误工费也算入进去,那么,欠钱不还起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一、欠钱不还起诉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可以起诉要求还钱,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精神损害 抚慰金,但是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 欠款 不还应该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 诉讼 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 债权人 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 管辖权 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 债务人 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三、个人欠款不还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 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 证据 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 欠条 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 证据保全 ;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由此可见,欠钱不还起诉误工费这种做法法律上一般都是不会支持的,通常欠钱不还我们还是只能够要求对方还钱,有时候可以适当要求赔偿 精神损失费 ,但主张赔偿误工费的这种做法根本就不符合误工费的概念。因为打官司影响上班,出勤天数少肯定经济收入也随之减少的话,这部分造成的损失还是自己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