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2024标准最新工伤赔偿计算方法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计算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
二、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三、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第二: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
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09年按每天50元。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医疗机构的意见。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工伤索赔计算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伤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一、医疗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四、康复治疗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伤残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至第37条八、丧葬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上就是工伤索赔的法律依据。综合上述,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赔偿是有是法律规定的,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是有权申诉的。
法律客观: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五、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秒懂工伤怎么赔?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依据伤情程度而有所区别,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每年都在更新,因此,掌握最新的赔偿标准十分必要。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最新的工伤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方法。
(一)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康复治疗费康复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且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五)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等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说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人员护理。用人单位未安排护理的,应支付护理费。
(八)伤残鉴定后生活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每月生活护理费=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比例。支付比例标准如下: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支付比例50%40%30%(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支付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支付月数27个月2523211816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月数131197(十)每月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支付比例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支付比例90%85%80%75%说明:
(1)每月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一级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级至六级伤残
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支付比例
五级六级支付比例70%60%说明:
(1)五级至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十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关系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每个省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不一样的。
1.以下是上海市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月数18个月15个月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2.以下是江苏省标准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金额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3.以下是浙江省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月数30个月25个月10个月7个月4个月2个月(十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关系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每个省规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一样的。
1.以下是上海市的标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月数18个月15个月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2.以下是江苏省标准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金额9.5万元8.5万元4.5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3.以下是浙江省标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支付月数30个月25个月10个月7个月4个月2个月(十三)工伤复发待遇享受前述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
(十四)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十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十六)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的,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发放比例。发放比例如下:
配偶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者孤儿40%30%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说明:
(1)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供养亲属范围:
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如伤残职工在停职留薪期内或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如下规则享受待遇: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4)关于工亡待遇的特殊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工死亡的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六)劳动能力鉴定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具体是什么
申请工伤索赔的技巧:掌握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学会撰写相关文书;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善于利用免费法律帮助。工伤赔偿计算标准: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