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时间怎么写? 工程价款支付日期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
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实行月中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上半月支付数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的办法。
审核通过后的14天付款。第一章描述内容是:监理人审核7天、发包人审核7天,然后在审核通过后的14天付款。
法律主观: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14天内,发包人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约定的时间,应由发包人扣除的预付款将与进度款同时扣除。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了如下规定:工程进度款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如何规定
1、工程款支付起算时间的规定: 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2、工程结算时间规定 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
3、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实行月中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上半月支付数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的办法。
4、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
5、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6、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应付工程款之日如何确定
1、第一个应付价款日将是从合同签订日算起的第三个工作日。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一般按照下述情况确定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为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
3、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