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还钱找不到人怎么办(法院判决还钱不执行怎么办)
法院已经判决,欠债人找不到怎么办
法律主观:
债权人 可以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 欠钱不还 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 债务人 下落不明,法院在 立案 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 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 债务 。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债务问题联系不到欠款人法院会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找不到欠款人如何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 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典》还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找不到欠款人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是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警方会进行调解不会立案,建议到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债务到期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一)审查财产是否是 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 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为消除因 自然人 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是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父母配偶。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如果欠款人找不到,这笔欠款就能不了了之的话,对于债权人来讲就太不公平,而且社会上肯定会出现更多欠钱躲藏的事件。所以我国法律规定了在找不到欠款人时对债务的处理办法,这是希望能充分救济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老赖不还钱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
当对方欠钱不还的情况下法院找不到当事人也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冻结当事人的名下财产,如果在债务人进行借款时有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人时,在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也是可以将担保人一同列为被告的,同时也是可以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一、欠钱不还法院以找不到人执行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
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二、被执行人就是老赖吗
严格来说被执行人还不算老赖,如果被执行人有失信的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在当今社会中也是会有许多人与他人发生借贷关系,在发生了借贷关系后也是需要书写下相关的凭证以此来证明双方的关系,比如可以通过签订借条或者是保存好转账记录等证据,同时在借条中需要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借款的金额以及借款偿还日期,以此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想还钱找不到人怎么办
法律主观:
债权人如果找不到欠钱的人,有下列处理办法:债权人应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找不到欠款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并依法缺席审判。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欠款人失踪。其中的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我有一个官司,我赢了,我申请强制执行,可是被执行人到外地躲起来找不到人,法院也没有办法,我该怎么办
被执行人为了躲债到外地而找不到人,是造成执行难的因素之一。为了早日执行回款,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讲,就要想法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提供要求法院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同时,要想法尽量找到被执行人,因申请执行人多对被执行人的情况有所了解,通过朋友、同事、同学、亲属等方式尽力查找,一旦发现及时向法院提供。
从法院角度讲,主要就是尽可能依法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费、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拘留措施,应积极与法院沟通,看各执行法院是否存在加大执行力度的措施。
拒执罪,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冻结和拍卖其名下财产。
如果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文书,涉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决罪。
如果对方却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毕竟法院司法力量有限,每个案件的执行都可能面临无法执行到位的问题,但是有法院的判决在手,可以无限期追偿,债务人不可能躲一辈子。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一个人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电话不接、现在又找不到债务人的事情,来债权人要保留欠款欠条等证源据,在多次查找还是无效的时候,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度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缺席判决。如果法院缺席判决,以后找到了被告人,就可以直接向法知院申请执行了。
二、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在起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保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3)法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4)符合条件的,法院追加当事人。
4、开庭审理: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民间的借贷都是有归还的期限,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及时的归还而且还找不到人那么债权人就一定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进行起诉,不管是否可以找到人都可以进行申请,如果法院以缺度判决的话,那么只要找到债务人就可以利用强制执行的方式让其还款,从而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