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法律方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法律的概念及特征
法律分析: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社会规范。它是构成法的体系的最基本细胞。 法律规范特征是法律规范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其适用和遵守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条 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法理学的法的特征是什么?
法有五大特征:①法是社会规范的一种;②法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③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规范;④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⑤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社会规范。(应该着重掌握每一个特征背后的深层含义)
法是一种社会规范。①所谓规范是指对普遍的人、普遍的事情有约束力的规则,不同于“对每一件事情对每一个人均有约束力”的说法,掌握此点,即可以将法与具体的某个决定、某个判决书等区别开。②法不仅是一种规范,还是一种社会规范。需要将社会规范与技术规范区别开,技术规范调整人和自然、人和工具之间的关系,而社会规范是调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技术规范与法律规范之间是可以转化的,技术法律规范是技术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的一种表现。
法是由国家的公共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其他的规范如道德、习惯等,均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地形成的,还有如现代社会出现的道德规范、纪律规范等。(党章也是一种纪律规范)
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近几年的教材对于法的普遍性的认识的阐述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有了更多的提法。以往的观点对“法的普遍性”的理解是指法对一些普遍的人和普遍的事具有约束力。而现代关于“法的普遍性”的理解包含了三层含义:首先,法在其效力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能够约束广泛的人和广泛的事情;其次,现代的法律规范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上形成的;最后,近代以来的法律,虽然还不能完全地反映全体社会成员的要求,但是越来越能够反映出广泛的人民的意见和要求。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权利和义务在其他的社会规范中也有规定,但是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与其他的社会规范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有一定的区别,如在道德规范中,其所体现的往往是人民对义务的要求,而法律不仅规定公民的义务,还要规定公民的权利。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法越来越要求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来保证其施行的。这是一种程序保障,而其他的社会规范不能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后盾。法律强制是一种国家强制,是以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暴力机器为后盾的强制,是所有的强制中最具强制力的强制。社会越发展,法律程序性的规范越多,即越来越重视程序法律规范。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法律对程序性的要求也是最明显的。
试述法的概念和特征
试述法的概念和特征如下:
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社会团体规范等。它与其他社会规范不一样,它的逻辑结构严谨,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如果你从事怎样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所谓“制定”,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原先并没有某种行为规则,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所谓“认可”,是指国家对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习惯规则赋予法律上的效力,使之成为法律规范。
3、法是规定了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了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行为自由。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或行为界限。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任何社会规范都要通过一定的力量来保证自己的实施,但方式有所不同。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种强制力具有普遍性,对所有的人都适用。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制定和认可是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制定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的规范;认可是指国家对既存的行为规范予以承认,赋予其法律效力。
2、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从表面看,法反映的是国家意志,但实质主要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总是将自己的意志通过立法上升为国家意志。
简述法律概念的含义及特征?
基本内涵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特征
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律的程序性。
如何理解法律的含义和特征
你好!
法律含义: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基本特征:(一)、法是调控人的行为、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
(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性、国家意志性的特点
(三)
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四)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简述法的概念和特征。
(1)在我国,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包括杰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认一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麓的行为规范体系。
(2)根据上述定义,可看出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①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②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
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旌的行为规范。
如何理解法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法有以下四个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所以法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所以法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所以法具有规范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所以法具有明确的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扩展资料
法不是一般的规范,而是一种行为规范,它调整的是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交互行为。它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即人们可以怎样行为、人们应该怎样行为、人们不应该怎样行为等,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或方向。
比如,刑法主要规定人们不应该做什么,如果你做了,就会受到行法制裁。应当注意,这里讲的“人们”是指法律相关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
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特征是相比于其他主体而言的,相比于思想意识、政治实体,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有其规范性和概括性。就社会规范而言,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是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权力、职责为主要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的内在属性主要体现在法律的本质属性与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与内容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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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通过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我们可以从中得出“法”有以下特征:
1、国家意志性:法是国家产生的,国家产生法的方式有制定或认可两种,因此法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
2、国家强制性:法既然由国家产生,则必然需要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否则法就很难发挥作用,国家强制性是法区别于道德、宗教教规等其他社会规范最主要的特征。
3、权利和义务性:人与人之间形成法律关系,受法律所调整,归根到底是形成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内容。
4、阶级性:法由国家产生,体现国家的意志,但法并不体现这个国家所有人的意志,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这个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阶级性是法的本质特征。
5、物质制约性: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其产生、变更、发展等归根到底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6、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通过为人的行为设定行为模式,规定了人们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得做什么,来直接调整人的行为,进而间接调整社会关系。
7、普遍性:法在其管辖范围内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普遍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体现了法的普遍性。
8、程序性:法既然是保障人们权利与义务的规范体系,则其本身必然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例如各类纠纷所引起的诉讼有非常多的程序要求。
9、可诉性:法是国家制度或认可的,用来规范人们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当人们的权利受到损害,人们可以诉诸法律,寻求救济;而且在法治国家,司法机关裁量案件的最终依据就是法律,法律是裁判评价标准。
10、局限性:法律不是万能的,社会生活因为纷繁复杂,变化万千,不可能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有法律来调整,例如朋友关系、恋爱关系等等,同时,由于法律本身的存在滞后性、语言文字局限性等瑕疵,导致了法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法律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法律性。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第二,社会性。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第三,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的意志所支配的行为,具有意志性。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所支配。反应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一定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